无端端的被人冤枉,谁都受不了,何况是文人。

陈可秀看了她的声明,还在坚持污蔑,反手就给顾律师打了电话。

咨询了相关的问题。

顾律师给出了肯定的答复,那就是可以告。

因为水莲是在公众新闻报纸上说的这话,而不是私底下说说而已,毁谤肯定是有的。

不过根据现在的情况来看,应该也不会很重的处罚,等到时候再一起处理吧。

现在最重要的不是处理水莲,而是蹦达的最欢的茶话杂志社。

这个杂志社最恶劣了,用一种含沙射影的方式,让人知道是谁,却又不说名字。

这种情况不好告,还很有可能是对号入座,毕竟人家也没说姓甚名谁。

茶话杂志社依旧是这一套,在比赛结束的最热期,发布一大篇吃瓜的事儿。

文章里说,某某知名作者,不管婆婆,让她住在破烂的房子里,不孝顺。

而且,这位作者小学都没读完,然后就在家里带弟弟妹妹,后来下乡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