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不想再去偷,也不想再去抢,因为偷抢,付出的太多得到的太少,这根本满足不了那个时候的田军。
于是,他凭借远超同龄人的身体,还有远超同龄人的头脑,很快便在同龄人之中打出了名头。
当然,天军的做法十分狠毒。
那个时候年仅16岁的他,每每遇到想要反抗他的人的时候,他最亲的做法就是打断对方一条腿,让对方彻底变成一个废人。
对于普通人来说,断了一条腿或许还能一致,或许还能苟活一生,可是对于像田军这种流浪汉来说,断了一条腿,无疑就是断了他的生命。
首先,流浪汉不可能拿出钱去医治自己的腿上,其次流浪汉所在的地方十分的肮脏,正常人根本看都看不下去,也就是说那种地方隐藏着无数种细菌,伤口可能随时随地感染。
一旦伤口感染,对于完全没有经济实力完全不能一致的流浪汉来说,几乎判断了死刑。
也就是因为这样年纪16岁的天军,就已经有意无意的杀了很多很多很多的人。
当然那个时候的他对此并不在意,因为在他的眼里,在这一条肮脏的街道之中,所生活着的所有流浪汉,都只不过是在蝇营狗苟的活着,或许对于这种人来说,死了才是好归宿。
因为死了之后他们可以重新投胎,说不定来世就能投胎到一个好人家。
什么好死不如赖,活的这种屁话,对于天军来说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屁话。
之所以有这种话会流传的这么广泛,一定是因为那些活得非常好的人,将自己悬于高阁,居高临下的审视着那些艰难活着的人,并打着善良的名义劝慰他们。
可是说出这种话的那些人又怎么可能会知道,好好活着的他们,何曾体会过苟活着的人们,多么的痛苦。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16岁的田军用一年,成为了这条街上当之无愧的老大。
而他赖以生存的方式也从偷抢打砸,变成了抢劫。
而且是有组织有纪律的抢劫。
虽然每一次都会死上一两个人,可是死人对于田军来说又能算得了什么呢?
在这一条小小的街道之中,住了五六百个流浪汉,上到六七十岁下到刚会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