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自己早就给俩孩子写了遗嘱,并且每个孩子都在县城留了一套房,这房子是他用自己的公积金和工资供的,不贵,一套三十万,两套加起来也才六十万,都已经还完了。

再加上,他放在地库里藏着的那些名贵烟酒,加起来也有个四十来万左右,都是别人为了找他通融,送过来的“茶水”,跟低保金没有任何关系,可以说是他帮忙办事换的辛苦费。

这批东西,全卖出去,留给俩孩子一人一半,够他们一路读上大学了,成年之后,就可以自己去闯了,他这个当爸的,也算尽了责任。

只要查的时候,不把他留给孩子的这些资产给算进去,那么他王卫平,就老老实实交代所有罪行。

而且,绝不遗漏半个字。

老实说。

这个条件,听起来有些不切实际。

但张硕跟这名纪委副书记商量了一下,表示可以接受。

为啥?

首先,涉及到一个工作量的问题,王卫平这人,本身就屁股不端正,当上镇长之前,也是从基层公务员做过来的,打从第一天吃公家饭开始,他就想着该怎么贪了。

要是从头查到尾,那得花费多少时间?

其次,县里的房产,是用他自己的工资供出来的,这里面是真是假,一查就知道,再加上那些烟酒什么的,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讲,只能算作一般的贿赂,只要调查清楚,跟低保金、扶贫金、补助金等没有关系,留给孩子们,也并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