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把自己的委托人给送进去了!
虽然是委托人自身有问题,但是身为专业律师,这种情况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
进去前,连当事人都无比悔恨的哭泣道:“我怀疑这律师是对方派来的卧底,呜呜呜!”
第二个案子,当事人搞涂鸦,被起诉“故意毁坏财物罪”
量刑标准是5000元,当事人造成的破坏是5500元,达到量刑标准。
前主很自信,直接申请了重新鉴定,结果很喜人,鉴定损坏的结果为4500块,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于是检方又从“寻衅滋事”角度来起诉当事人。
结果....当事人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
此案也极其逆天,再一次震惊了律师界。
因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只需要赔钱,如果损害数额巨大,也只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然而,“寻衅滋事”的量刑可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孰轻孰重一眼便知。
本来当事人只需要赔偿的,结果被前主搞的要坐五年牢....
两次案子打下来,己方委托人全部坐牢,捷报频传!
前主两战成名,把自己委托人送进去坐牢的整个律师届都是第一次见。
于是有了人送外号“律政鬼见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