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时年幼,不知道为何要去那么遥远的地方,随着家中长辈一起,以最快的速度赶往那个陌生之地。

当然,前去清尘山顶的不止他们水熊虫一族,还有好多神色凝重的世家大族,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到达之时,恰好看到一个黑袍男人拿着剑,直指王的胸口。

还来不及有任何阻止,黑袍男人手腕一转,犀利的剑锋瞬间没入妖王心口,众目睽睽之下,竟刮出妖王一滴心头血。

熊爷:“殿下,他如此害您,您说是不是不共戴天之仇!”

众妖第一次知晓这么一段往事,听到殿下心头血被大魔王生生刮去之时,一个个的,纷纷紧咬牙关,握死了拳头,红着眼眶看向宋砚。

殿下受苦了呜呜呜。

与此同时,却是松了口气,殿下这下知道了那个大坏蛋的真面目,应该……

还没想完,却听受苦的妖王殿下轻声道:“他没有害我。”

熊爷一愣:“殿下是想起什么了?”

宋砚摇头:“不是,是我知道,陆臻绝对不会害我。”

“我亲眼所见——”

宋砚笑眯眯地打断他:“亲眼所见也不一定是事实呀。好了,十分钟到了。”

与此同时,门外响起两声笃笃的敲门声,门开,西装笔挺的男人跟颗松似的,挺直着背脊立在门口,指尖点了点腕表:“十分钟到了。”

众妖一闻到魔气,立刻又开始打摆子,哆嗦着:“……大、大魔王。”

宋砚不高兴地皱了皱眉:“我纠正一下,陆臻不是大魔王。”

他顿了下,小脸微微泛了点红,抬头看向门口男人,“是你们的……王妃。”

众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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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上次,妖王携王妃——啊呸,携大魔王离去之后,妖族执法队和监督会两个互看不顺眼的部门奇迹般地团结了起来,并召开了数次紧急会议。

……从天亮开到天黑,再从天黑开到天亮的那种。

大家顶着一颗颗的黑眼圈,终于商讨出了一系列的对策。

首先,这件事的罪魁祸首是邪恶的大魔王!

和伟大的妖王殿下没有一毛钱关系。

其次,为了让殿下高兴,绝对不能自作主张,动大魔王一根毫毛。

所以,他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动声色地将二人分开。

方案A,从大魔王处着手,给他的公司制造些麻烦事,让他出差出差再出差。

虽然代价付出得有点沉重,但好歹终于成功将他引去了沪市。

众妖觉得自己聪明极了,还没来得及夸奖自己一波,就看到了殿下的朋友圈。

殿下:陪出差中,沪市的夜晚好美(* ̄︶ ̄)

遂,失败。

方案B,从殿下这边着手,给他接戏接戏在接戏。

戏倒是接了没错,殿下也乐呵呵地前去海城拍了。

只是暗戳戳在周围观察的众妖,看到殿下拍戏时为了配合季节,连件羽绒服都不能穿,立刻心疼得不要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