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3章 目标!光明城!(2)

在宇文震天雕像的旁边,是玛莎队地雕像。

左边是七七四十九名骑着高头骏马,穿着严严实实的黑色盔甲,使用白色长枪的骑兵,在阳光的照射下,他们的雕像显得十分的威武,在默默地静止中透露出逼人地气势。 雕像手中握着的长枪,是真正的精钢长枪。 锋锐的枪尖在默默中散发着死亡的气息。 这些精钢长枪,原本就是这些骑兵的制式武器,只是随着蓝羽军的崛起,他们才不得不更换了震天步枪。 可是他们之中的每个人,都肯定怀念使用精钢长枪的日子,那个时代。 才是他们纵横驰骋的时代,才是真正属于他们绽放光芒地时代。

这些,就是玛莎国引以为豪地甲胄骑兵,是玛莎队的主力所在,精华所在。 玛莎国每次地对外战争,他们都是急先锋,从第一次洛娜会战一直到第十三次洛娜会战,都是如此,他们的对手,已经对他们的出现存在着深深的忌惮。 每次看到他们的出现。 都会不由自主地想到转身逃跑。 很多玛莎国的将军们都深深的相信,只有甲胄骑兵的存在。 就有玛莎国的存在。

有人说,甲胄骑兵是当初依兰王萧沉的黑骑士部队的延续,是依兰王的不死的进攻精神的象征。 黑骑士部队的灵魂,已经深深的刻印在那些黑的发亮的盔甲上。 的确,甲胄骑兵的攻击能力只能用恐怖来形容,即使对面是一座山,他们也会用锋利的枪尖将这座山撕碎的,玛莎国就是依靠这些甲胄骑兵打下了大片的江山,直到拥有现在面积超过一千万平方公里的版图。

在宇文震天的雕像右边,是七七四十九名骑着金黄色的黄骠马,身穿银白色盔甲,身背暗黑色的鹰角长弓的甲胄骑兵。 他们的手中,没有长达一丈八的精钢长枪,只有黝黑的鹰角长弓,似乎气势要被甲胄骑兵比下去了,可是真正熟悉他们的人,都深深的知道,普通的甲胄骑兵,如果遇上他们,最终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死。

他们,就是铁甲弓骑,玛莎队最锋利的进攻武器,铁甲弓骑!

有人说,铁甲弓骑是甲胄骑兵的精华的精华,是鼎立在玛莎队的顶尖上的明珠,是不可替代的,是不可动摇的,他们是上天不小心遗留在这个世界上的精灵,他们的光芒从天空中笼罩着整个玛莎国大地,没有人能抗抵挡他们疾驰而过射出的利箭。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铁甲弓骑是玛莎队最精锐的组成部分,是玛莎队取胜的法宝,是令玛莎国的敌人最为恐惧的群体。 在依兰大陆上,除了星河帝国的变态武装圣殿骑士团,再也没有人是他们的对手。

然而,这一切都随着蓝羽军的出现而终结了,他们也因此而成为了凝聚在这里的雕像,无论是甲胄骑兵还是铁甲弓骑,都只能通过这些威武的雕像来展现他们的辉煌。 蓝羽军的枪炮,让甲胄骑兵变得千疮百孔,人仰马翻,让铁甲弓骑根本没有放箭的机会。 宝应府一战,多达三四万人的玛莎国甲胄骑兵,还有多达两万人的玛莎国铁甲弓骑,居然奈何不了千人的蓝羽军海军陆战队,最后还被蓝羽军海军陆战队打得几乎残废,最终走向了沉沦。

每念及此,情何以堪?

酒保很快就烈酒端了上来,凛冽的酒味顿时让整个酒馆地客人都好奇的看着这边。 不过当他们看到这是一个玛莎官要的时候,就没有太多的兴趣了,他们已经连续看到这个玛莎官喝了十多天的烈酒了,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这是全玛莎国最烈最烈的烈酒,名字叫做泰内雷清泉。 泰内雷沙漠是依兰大陆最大最危险的沙漠,那里地干涸程度绝对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那里地沙丘出现的生物的凶残程度,也绝对是常人无法想象的。 至于生活在沙漠里的人,嗯,这个倒可以想象,只需要看看依兰队的赤焰步兵团就知道了,他们的成员就是来自泰内雷沙漠地原始居民,他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拿敌人的鲜血当水来喝。

如果能够在泰内雷沙漠的内部发现一眼清泉的话。 相信包括宇文震天在内的人,都会激动地跳起来,泰内雷清泉就取了这么个好名字,很快就在全世界都打响了知名度。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泰内雷清泉是这个世界上最烈最烈的酒,就算一头牛喝下去小小地一杯,也要立刻被醉倒。

墨尔斯一口喝干了一大杯泰内雷清泉,却依然屹立不倒。 他感觉自己的小腹好像有一团火在燃烧。 似乎要将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全部焚烧干净,那种感觉,让他有种解脱的快感,如果这团烈火真的烧死了他,他是不会感觉到有遗憾的。 只可惜,当他每次都抱着必死地信念大口大口的喝下泰内雷清泉的时候。 他反而感觉到了蕴藏在烈火中的一滴滴的甘甜。

事实上,据他所知,在这个酒馆里面,每次都要喝泰内雷清泉的,只有他一个人,别人,大概是没有这个必要,也没有这个胆量来喝的。 蓝羽军虽然很快就要来,可是毕竟还没有出现在他们的眼前,他们完全有时间继续寻找延续生命的办法。 就如同那些堕落的地主和贵族。 他们也有足够地时间逃离光明城。 如果蓝羽军今天还不来地话。

稀里哗啦之间,忽然又有好几个人闯了进来。引起了酒馆里的一阵喧哗。 吵吵闹闹了十多分钟以后,那群人才终于坐了下来,可怜地酒保却已经被他们打破了额头了,地板上留下了一串串的鲜血。 要不是亲眼看到他们将沉重的兵刃放在桌子上,墨尔斯少将还以为是自己产生的幻觉,以为是强盗们到酒馆里面抢劫来了。

那群人,个个都五大三粗的,好几个都赤o着上身,毫不掩饰的展露出结实的肌肉,还有数不清的刀疤。 他们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眼光盯紧了那几个倒霉的地主和贵族,让他们噤若寒蝉。 这些人,一看就知道,都是亡命徒,是从土匪强盗起家的,他们是趁机到光明城趁火打劫的,是典型的发国难财的人员。

光明城里面虽然到处都是军队,可是军队的人都忙着对付蓝羽军,根本没有太多的心思来理财他们,更何况,据墨尔斯少将所知,其实不少的玛莎官是暗中怂恿他们在城里面捣乱抢劫的,得手后的钱财多半都是五五分。 国难当头,什么最重要?金钱才是最重要的!只要能弄到钱,什么法律,什么道德,全部都可以扔到迪古尔河里面去。

这些亡命徒的目标,就是那些躲藏到光明城的地主老财和贵族们,在离开了自己的家园以后,这些地主老财和贵族不可能还拥有那么大的势力,有的甚至要在光明城里面租借房子居住。 毫无依靠的他们,当然是亡命徒们最好的攻击目标。 最近这段时间,墨尔斯每天都收到有超过二十名不明人物的死亡报告,他一点都没有感觉到惊讶。 社会混乱到了这个地步,他们这些地主贵族有怎么可以独善其身?

在现在这个时候,法律的权威已经荡然无存了,贵族的尊严已经是很遥远的事情了。 现在是铁和血的时代,讲究的是拳头就是真理。 比如刚才那些亡命徒进来酒馆的时候,正巧有一小队的玛莎国士兵悄悄地离开了光明城,兵贼相见,却没有擦出任何的火花,好像他们本来就是老朋友一样。

在这十多天的时间里,不断有人悄悄地离开光明城。 这其中,也包括驻守光明城地玛莎队,刚才的那一小队玛莎国士兵就是例子。 随着蓝羽军到来的消息越传越烈,出走的人也越来越多。 但是在墨尔斯少将看来,到了这个时候,出走明城未必就是最好的选择,毕竟。 如果在外面的原野上遭遇蓝羽军的骑兵,后果可想而知。

宇文雷霆临走地时候。 秘密将军队托付给了军团参谋长罗克松中将,并且宣布将罗克松中将晋升为上将,只可惜光明城没有多余的上将肩章,所以罗克松参谋长还佩戴着中将地军衔。 毫无疑问,罗克松中将的确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将军,至少墨尔斯是这样觉得的,他在军团的威望也不错。 有足够的能力防守光明城。

但是,在这样人心惶惶的大背景下,罗克松能够做到地事情的确不多,勉强能够镇压住残存的官兵们不要发生暴和内部冲突,已经是罗克松中将最大的能力极限。 宇文雷霆带走了军团最精锐的兵力,剩下的都是非嫡系的部队,他们本来的战斗意志就不坚定,非常容易产生波动。 甚至引发集体性地恐慌。 风声鹤唳,草木皆兵,随便一个消息,都能够让他们产生极大的心理浮动,罗克松中将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安抚将士们的情绪。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罗克松中将也只能徒呼奈何。 按照原来的规划,光明城至少应该有三十万的玛莎队驻守,可是宇文雷霆一口气带走了三个最精锐地步兵师,剩下都是些战斗力不如人意的部队,加上悄悄逃亡的,现在已经不到十八万人,而且还有继续减少的迹象。

“听说南边又开始闹了?”有人忽然关切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