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曾经立下的借据

“这一千块钱,我不仅要顾住吃喝,还要顾着各种学习资料书籍的杂七杂八的费用。”

“我要是不是靠自己,早就已经饿死了。”

对于安权伟这位父亲,他身上担的责任,从来都是点到即止。

当初法官说我未满十八岁前,父母之前需要各自承担一半的抚养费。

原来,我爸那边一开始,每个月都会给我五千块钱生活费。

我妈那时候,还有个外婆需要住院照顾,身上几乎没什么钱。

一个月东凑西凑的,只能给我一千块钱。

有的时候,给了我这一千块钱,自己连饭都吃不上。

我心疼她。

跟她说,安权伟给我的五千块够花,让她不用给我钱。

相反,我还想着花不完剩下的钱给她。

结果这事让安权伟知道了。

他当即表示,既然当初法庭上明确说了抚养费用是一人一半。

我妈给我一千,那他也就每个月给我一千。

我还记得很清楚,高三那年,我选择寄宿。

安权伟给我交了学费还有寄宿费,然后把发.票扔到了我面前。

“一共三万八,我给你妈打电话,她装死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