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宝贝别跑(上)

挚野 丁墨 1799 字 11个月前

许寻笙其实从没遇到过岑野这样的男孩。

说他年轻不懂世事吧,整日一副拽天拽地的模样。可许寻笙渐渐也观察出,他其实是这支乐队的核心。赵潭是他从东北带过来的大学同学,若不是信他,赵潭那样敦厚的性子,怎么会远走他乡?张天遥也是他在湘城认识的哥们,辉子是他在酒吧贴广告召来的鼓手。

至于张海,老资格,在湘城人脉广,朝暮这样一支乐队需要他。许寻笙看得出来,尽管很多方面,岑野其实都跟张海格格不入,但是他能忍,能不动声色的圆滑,于是使这支初生的乐队走得稳稳的,甚至在湘城风生水起。

他在人前,总是一副冷漠至极模样。包括在台上表演时,再多的欢呼也只会令他睥睨众生,一副老子天生巨星的狂傲模样。跟兄弟们在一起时,他则显出几分孩子气,爱插科打诨,也爱像别的男孩那样吹牛~逼,市井又可爱。

可和她独处时呢?许寻笙觉得是看不透的,那个男孩,那个男人,会有一点神秘,一点温柔,一点张狂,还有一点让人不敢轻视的危险味道。虽然他每每懒洋洋跟她说话时,也像个孩子,可那凉薄漆黑的双眼之后,到底藏着个怎样的灵魂,才能写出那么多娓娓道来的歌,才能唱出一个二十多岁男孩全部的喜乐哀愁?

许寻笙自己则是个很随性而为的人。她会因为和岑野赌气,不答应张天遥去看他们复赛。却也会因为岑野那么笑着的一句:老子大杀四方给你看——就彻底被挑起兴头,为他所感染。于是这天晚上,她将自己拾掇得清新干净,就去比赛场地——湘城某所大学的剧院,观看岑野他们的战况了。

天空下着细微小雨,因今晚在这个场地复赛的,都是朝暮乐队这样名气不大的乐队,所以场地外人数还好。

许寻笙循着排队人群进了场,期间还有个大学男生问她是不是本校的,她笑笑未答。

一进去才发现他们给她的票,还比较靠前。不过除了大学生们,还有一部分是粉丝。许寻笙发现,朝暮乐队居然也有粉丝团了。十来个女生举着“朝暮”“小野”的灯牌,打扮得非常性~感可爱,她们热热闹闹熙熙攘攘坐进了许寻笙前面一排,吸引了在场很多人的目光。此外还有一些地下乐迷打扮的人,有男有女,系数入座,明显都是认识的,在讨论那支乐队能晋级,许寻笙听到了好几次“朝暮”的名字。

比赛开始了。

虽说只是湘城区的一场复赛,且在学校剧院里举行,可从场地布置、现场音乐、效果来看,居然都很不错,精致、简洁、高效。可见主办方的确是投入了很大精力,卯足了劲儿要把这次节目做好。

复赛采用评委打分的积分制,评委会综合考虑台风、原创歌曲、观众反应、演奏等方面,进行打分。也要等这一轮结束后,才知道朝暮乐队是否能进10强,且在10强中的积分排位。

起初上台表扬的,是两支在许寻笙看来,表现平平的乐队。也许气氛够热烈,现场吉他贝斯和主场也挺疯狂的,惹得全场都跟着尖叫。可叫完之后呢,啥都没有,没有动听的旋律,也没有入心的歌曲。这样的乐队,来一支还好,来第二支,就叫观众们明白,不过尔尔,都还差了最重要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