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闪闪发光的人,谁能多看他一眼?
……
演唱结束,朝暮乐队的发挥堪称稳定高品质,甚至明显比之前张海担任键盘时,还要无可挑剔。然后换固胖胖乐队登台,之后就是观众和评委打分。
大家又回到了休息室,男孩们兴致都很高,嬉笑怒骂,意气风发。许寻笙默默跟在他们后面,偶尔也被逗得失笑。等进了房间,她刚坐下,一团毛衣已递到她面前。
“冷不冷?看老子多体贴。”岑野在她身边坐下。
许寻笙接过毛衣:“谢谢。”将毛衣放在腿上展平,穿上,又仔细整理了一下袖口,再抬头,发现那双黑黢黢亮晶晶的眼睛,一直盯着自己。
“你看什么?”她问。
岑野神色懒懒地转过头去,说:“这毛衣看久了还挺好看的,哪里买的?回头我也去买。”
许寻笙失笑:“xx商场xx品牌女款专柜,你可以去试试。”顿了顿又说:“说不定你穿也很好看。”
她肯跟他开玩笑,岑野自然求之不得,“呵”了一声说:“我知道在你眼里,老子长得好,什么衣服都能驾驭。不过女装还是算了,我是笔直——笔直——的纯爷们儿。”最后一句话他故意拖得很长,然而许寻笙笑笑,显然根本没听懂,抬头看向电视里,固胖胖乐队的表演。
平心而论,这支乐队还不错,表现中规中矩,而且颜值都挺高,穿得也漂亮,不像朝暮乐队穿得还挺随意街头的,他们穿的几乎都算得上是演出服了,而且都是大牌,可见家底颇丰。他们还画了妆,站在舞台上确实颜色更鲜亮。有几个演唱片段也可圈可点,迎来观众阵阵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