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了西娅的喋喋不休,他脱下花里胡哨的礼服,重新换上了男装,精致的小靴子和修身的白衬衣使得小男孩看上去就像是个还未成年的瓷娃娃。
“原来我这么嫩?”莱特尔端详着镜子前的自己,洋洋得意:“看来赫查和我的差距极其明显,他就是个即将步入中老年的猥琐大叔,而我英俊潇洒,年轻多金,哦吼吼。”
当然,多金建立在抓到奥曼斯的基础上。
莱特尔握紧拳头,认为这是一件能够爬上人生巅峰的事——他即将家产万贯,坐拥无数营养液,一定要好好干。
拥有了前进的方向,莱特尔觉得穿白色丝袜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他又穿上了自己的丝袜礼服,一边绑着腰带一边嘴里不断哼哼哼,还在转了好几个圈圈。
噢,男子汉大丈夫就应该吃得苦中苦 方为人上人,正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
莱特尔说着说着眼眸逐渐布满血丝,他恼怒地扒拉着裙子。
怎么回事?!为什么他的小裙子脱不下来了?!
爱丽丝小姐离开的当天傍晚,摩耶维亚城涌来大批大批的商人。
商人们抬着厚重的货物,在冬日的夕阳里,大汗淋漓地排队进入这座繁荣的大城。
等走到城市中心,他们在小巷中脱去遮面的斗篷,露出厚实坚·硬的盔甲,货物冲破麻布袋露出一块,竟然是长矛。
他们在城里最大的教堂——摩梵,驻扎下来,这个曾经居住着大量教父与修士的神圣之地由于奥曼斯手下的偷偷潜入变成了蝼蚁鼠辈伺机而动的居息地。
现在教堂里空空如也,正好成为他们隐匿的地点。
盔甲随着太阳的渐渐降落,视线变得越发昏暗。但骑士们的胸前,闪闪发光的皇家骑士团徽章,却没有因此黯然失色。
领头的是位大胡腮男人,他安排部下们先行休息,便独自前往赫查公爵的城堡。
从王城至摩耶维亚,一个月的行程被他们用一个多星期日夜兼程地走完了,不仅部下们神经衰落,连领头的大胡腮也面带倦容。
如果是在王城久居的贵族们,他们一眼便会发现,这个大胡腮男人就是皇帝陛下的左膀右臂,络格骑士长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