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可以,你自己安排。”严岑说:“不过这个任务不限时,你不用这么着急,慢慢做也没事,甚至可以稍微多待一阵。”
“多待一阵?”许暮洲侧头看他,不解道:“干嘛?”
严岑脚步一顿,转过头来跟他开玩笑:“让你多蹭永无乡一点工资钱。”
他不说许暮洲都快忘了,之前永无乡还给他开了双份工资的待遇。明明算上实习任务也才没过几天,许暮洲好像已经莫名习惯了这种日子,反而不怎么心心念念着现实世界的事了。
许暮洲顿时乐了,用手指隔空点了点严岑,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看看,没见过你这么胳膊肘往外拐的。”
严岑笑着冲他摆了摆手,又看了一眼时间,转过身脚步不停地先一步下楼去了。
许暮洲站在半截楼梯上看着严岑大步流星地从塑料桌椅的过道中穿过,不晓得是不是身手好的缘故,严岑走路的姿势跟普通人不太一样,正常人走路时,身子总会因为动作拉扯而有轻微的摇晃,但严岑却一点都没有,他的每一步落下时都好像有着明确的目的地,迈得很稳当——正如他本人一样坚定,且永不回头。
许暮洲裹着臃肿的外套,倚在楼梯扶手上看着严岑远去的背影,忽然咂摸出了那么一点“孤绝”的味道来。
可又好像又哪里不太准确。
许暮洲觉得他很难对严岑这个人做出评价。他最开始觉得严岑是个非常自我的人,但后来又发现他其实并不难相处。而直到刚才,他好像又在严岑身上咂摸出了一点新的味道。
是很纯粹的感觉。
许暮洲终于觉得自己在“形容严岑”这件事上摸到了一点边——严岑的喜恶和目的都很纯粹,而“自我”不过是这种纯粹的体现。
严岑从不掩饰自己的喜好和厌恶,他会选择自己觉得舒服的方式去执行任务,除了必须要遵守的规矩之外,他好像从来不委屈自己。
这在社会群体中相当难得,人是群居生物,会在意自己的社会身份几乎是本能。
但严岑不是,他似乎完全不在意别人对他的看法。
有点像那种“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的古代侠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