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欧洲背景下,永无乡也会对许暮洲的容貌进行一些微小的调整。拉塞尔家的小少爷养尊处优,皮肤白皙。可能连许暮洲自己都没发现,他脑后的头发有一点微微的自来卷,深栗色的发丝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金。
小少爷的手腕纤细,折腾起纽扣来也不显得粗鲁,反而有一种手忙脚乱的青涩感。
伯爵大人手肘支在轮椅扶手上,饶有兴趣地观赏了半天,许暮洲才终于把半个指甲大小的宝石纽扣全都服帖地塞进扣眼中。
“穿完了?”严岑适时开口。
“嗯。”许暮洲抻了抻衣服下摆,说:“就这个外套难穿点。”
他说着侧过身,就要从床另一头下地。
“等会儿。”严岑叫住了他:“过来,这边。”
许暮洲不解,还解释了一句:“我鞋子放在这边了。”
“过来。”严岑冲他摆摆手,又说了一遍。
许暮洲虽然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还是依言往他这边挪了过来。
严岑微微让开一点,然后弯下腰,从他床头柜的最下一层中取出一只垫着红色绒布的托盘。
托盘上放了一双精致的鹿皮靴。
严岑将那双靴子拿了出来,却并没有递给许暮洲,而是捞起了许暮洲垂落在床沿的小腿,替他套在了脚上。
许暮洲下意识往回一缩,想说他自己来,然而还没缩回去,小腿就又被严岑握住了。
严岑不容拒绝地替他将裤脚掖在靴筒中,又仔细地抚平了,才换过去替他穿另一只。
“早上一块送来的。”严岑说:“你昨天那双鞋不是不合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