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是不是这样,昭武同志,你是党校的校长,你有没有成熟的意见,供常委会参考?

赵德良的话说得很平和,其实大家都明白了,这是将处置权交给了马昭武。

马昭武说,我考虑了一个意见。

赵德良说,那我们就具体一点,你把意见提出来,大家讨论。

马昭武说,鉴于党校目前的局面,我建议省委采取断然措施。第一,罗文新同志的公示期虽然未到,但不能再等了,可否考虑以临时职务先赴任,全面接管党校工作。第二,为了便于罗文新同志尽快控制党校的混乱局面,建议对党校现有三名副校长停职处理,由党校或者说由罗文新同志,负责对三名副校长的任职情况以及康政行为进行监察审查,罗文新同志如果认为必要,可考虑由省监察厅主持这项工作。第三,责成罗文新同志组织党校临时工作小组,全面领导党校工作。罗文新同志如果认为有必要从外部调人,省委应予支持。第四,暂时收回对陆晓乘同志的任命,由监察厅对陆晓乘同志进行监察审查。

赵德良说,我们也不必务虚了,昭武同志提了四条意见,我们干脆一条一条地落实好了,这样可以节省时间。

马昭武立即接过话头,说,那好,我们来讨论第一条,建议罗文新同志即日赴任,全面接管党校工作。

常委们开始讨论,基本意见一致,略有分攻。一致是同意马昭武副书记的建议,罗文新即日赴任。分攻在于,到底是以常务副校长身份赴任,还是以一个临时身份赴任。这次省委常委会讨论的几个人事案,包括唐小舟的人事案在内,均在公示期。理论上说,公示期未结束,省委组织部不可能下发任职命令,自然也就不可能赴任。省委特事特办,此时下达任职命令,似乎也并非完全不行。可这里毕竟存在一个小小的技术性问题,假若命令一下,在例行的公示期内出现不该任命的麻烦,如何解决?收回成命,还是置之不理?因此有人建议,不是要组织党校临时工作小组吗?不如干脆任命罗文新为临时小组负责人。

显然,常委们不愿在这类小事上让人抓住把柄做文章,最后一致同意,任命罗文新为党校临时工作小组负责人,即日到任。

第二条讨论稍稍激烈。党校原有一名常务副校长,实际全面主持党校工作,校长由省委副书记兼任,除非重大事务,一般不亲自处理党校工作,常务副校长,也就是实际上的一把手。此外,党校配备有四名副校长,协助常务副校长工作。池仁纲死后,实际缺了一名副校长,一直没有任命。如果将剩下的三名副校长一同停职,是否对党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有人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马昭武的建议是有道理的。党校目前的情况特殊,既然是特事就要特办。现有的三名副校长,其中有一名,在监察厅的行动中,已经查明有违纪之嫌,是否有别的问题,需要更进一步监察审查。对其停职处理,并不为过。至于另外两名副校长,若仍然留在任上,对于罗文新的工作,不一定有利。相反,暂时停职,并不是处理,若是监察审查没有问题,可复职也可另外任用,这是较为稳妥的做法。

因为两种意见都有多人支持,最后不得不就此投票。温瑞隆暂时还不是常委,没有表决权,到会的常委是七人,四人赞成暂停三名副校长的职务,三人反对。最终是否通过,尚需要征求另外三位未到位常委的意见才能最后决定。

第三条关于临时工作小组的事,常委们意见较为统一。毕竟,无论几位副校长是否停职,党校的日常工作不仅不能停,还得很好地开展,在这个极其特殊的过渡期,派出一个临时工作小组,是完全必要的。既然罗文新是即将履任的常务副校长,这个组长,自然非他莫属,至于其他小组成员,也就授权由他组建。

最值得玩味的,是第四条意见。表面上看,第四条意见和第二条内容是一致的。都属于停职审查,但审查和审查显然不一样,将陆晓乘的审查单独列出来,大概就不是简单的监察审查这么简单,除非这么多年来,陆晓乘真的没有一点问题,否则,后果就极其严重。陆晓乘会不会没有问题呢?他从普通的副校长到常务副校长,在党校的时间很长,能没点问题,那真是圣人了。这些年,整个中国都在快速发展,成了一个大的建筑工地,到处都在建房子,而一旦涉及建房子,几乎难逃腐败。若是其他单位,大的建设项目,往往不由单位负责人控制,上面伸手的人很多。党校一直是世外桃4,由省委副书记直管,其他领导根本擂不上手。党校的建设,也就由常务副校长一手统了。这些年,整个省委党校,几乎全部翻新了一遍,建了两幢教学大楼一幢行政大楼以及图书馆电教馆等,陆晓乘如果能够完全干净,倒也是一个难得一见的清官。

有些官员就是铃不清,做出一些谁都不明白的糊涂事来。几年前的王会庄案,就是一起因为铃不清自己往枪口上撞的案子。马昭武当上组织部长,原本春风得意,不料哀百鸣败给了陈运达,他也跟着受累,几年间过得不是那么顺气。即使在这样的境况下,人家还能更上一层楼,充分说明此人非同一般。陆晓乘似乎没看明白这一点,硬要和他对着干。人家锋头正劲呢,你也胆敢去碰,且不说你是否明白自己几斤几两,至少从哲学意义上看,你就输了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