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温的店小二顺着竹子的手指,看到有女子撑伞过桥,姗姗而来。
他站起身,笑容灿烂。
初见她时,是返乡时在镇上集市的那场萍水相逢,那时候她的朋友都在笑话他这个瘸子,言语不善,把他当做了揩油的登徒子,只有她不一样。
以前,小年说他是见一个女子喜欢一个,对谁都一见钟情,他自己原本以为遇上那回家之前的女子之时,会是最后一个一见钟情的女人,事实上也确实如此。那之后,他就不再对谁一见倾心了,可是遇上小镇上的她后,他觉得如果这辈子都能跟她过日子的话,平平淡淡,就已经比什么都强。
他小跑出去,她刚走下桥。
小镇小有小的好,没那么男女授受不亲的刻板礼数,而她也不怕这些,倾斜了一下油纸伞,脸色微红着,替他挡雨。
他在她这儿,从不油嘴滑舌,而且事实上回家以后,他就再不像从前那样口无遮拦,老实本分,平平凡凡,大概这也是她喜欢他的地方。
搁在以往,才见着一个女子,他就敢当面调戏一句“姑娘,哥哥我帮你把生米煮成熟饭吧”,若是女子不理睬,他还会说“姑娘你能遇见我是修了三辈子的福,不嫁给我,肯定是倒了八辈子的霉。”若
是女子恼羞成怒,他还有无数后手。
可是他如今不一样了,那时候,见着水灵女子,都是满脑子想着滚被窝,现在站在她身边,却连牵手的胆量也没有。
江湖里,有他。
江湖外,有她。
老天爷不欠他温华什么了。
她低下头,鼓起勇气说道:“我爹帮我说了一门亲事,我没答应。”
他挠了挠头,没说话。
她抿着嘴。
他突然笑道:“要不,咱们以后生个儿子吧?”
她微微张大嘴巴,一脸错愕。
他长呼出一口气,不像是在开玩笑,说道:“当年跟我一个兄弟订了一门娃娃亲,谁生了女儿谁吃亏。当然,要是咱们生了个女儿,也很好。”
她撇过头,涨红了脸,但似乎点了点头。
他无意中低下头,看见她不撑伞的那只手又习惯性拧着衣角,他一咬牙,终于壮起胆子又握住她的手。
她轻轻抽了抽手,然后就由着他握住。
温华咧嘴笑着。
不握剑了。
握着她的手,这样的江湖,比什么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