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叶开没有算错,因为他很快地就看见张健民的老婆从里面走了出来。
如果不看人的话,光听她走路的声音,叶开一定会认为是大象在踏步。
身高不到张健民的肩膀,手臂却比张健民的腿还要粗,一张脸就仿佛一个笨雕塑匠所雕出来的“美女”般,令人实在无法欣赏。
叶开一直认为美丑只是人的外表而已,最重要的是内在美。
只可惜我们这位张健民的老婆,内外实在都是很“合一”的,已经都快四十岁的人了,每天还打扮得跟十七八岁的少女一样。
不开口还好,一说话简直可以把人吓得跳到屋顶上去,明明是粗哑、毫无磁性的声音,硬要装出少女的娇嗔。
现在她就用那听了会让人汗毛直竖的声音在对张健民说话。
一看见她走出来,叶开就赶紧加快脚步地走过杂货店,她的声音,叶开实在不想再听到第二次。
他也很同情张健民,这种老婆他是怎么忍受下来的?而且一忍就是十几年。
叶开当然也知道张健民的老婆叫什么,她的名字和她的人实在是不搭配的,不过有一点倒也说得过去,她的名字和她的人都属于东瀛扶桑的。
她的名字叫江美樱。
樱花是东瀛的国花,她的身材也是标准的扶桑身材,矮矮的,胖胖的。
一过了杂货店,就是一家卖米粮的铺子,只要有关米的东西,这一家都有卖。
叶开依稀记得十年前这一家并不是卖米粮的,是张老实所开的小面馆。
如今这家米店的老板姓氏就和他的人一样,是很少见的,他姓首,叫微微。
平时是个很规矩,很老实的人,只要喝了酒,就完全变了一个人,变得跟他的姓氏一样,是个很少见的。
边城小镇本就是个节俭、纯朴的地方,现在又是正午刚过,所以这时候米店里总是少有人会来光顾的,首微微又和平常一样,伏在柜台上打瞌睡。
看着他,叶开不禁又笑了笑,十年了,景物依旧,人呢?
十年前该死的人,已经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