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又回到了拉萨,灿烂的晴天,跃动的生命,和那美丽开朗的“蓝色阳光”都在等着他们。
卜鹰又将小方交给了她。
“他要到哪里去,你就带他到哪里去!”卜鹰吩咐:“他要什么,你就给他什么!”
听到他说的话,想到班察巴那冷酷的笑容,使人很容易联想到一个死刑犯在临刑前,无论有什么要求也都会被答应的。
他将这绝不容任何人泄漏的秘密告诉了小方,在某方面说也无异宣告了小方的死刑。
小方没有这么想,他好像什么都没有想。
“阳光”还是笑得那么愉快开朗,她没有问他这几天到哪里去?只问他:“你想要什么?想要我陪你到哪里去?”
三天之后,小方才回答她这问题。
“我要一万两银子。”小方说:“我要到一个你绝不能陪我去的地方去。”
这三天里,他们几乎朝夕都在一起,她陪着小方去做一切别的女人绝不肯陪男人做的事。
她陪他豪赌,陪他痛饮,有时喝醉了,他们甚至睡在一起。
有一天小方酒醒时,发现她就睡在他身旁。
她睡着的时候远比醒时更温柔,更美丽,更像一个女人:她的身材柔美,皮肤雪白,气味芳香。
宿醉初醒时那种烈火焚烧般的强烈欲望,使得小方几乎忍不住要占有她。
他忍住了,他用冷水冲淋了将近半个时辰;他们之间还是清白的。
可惜他们的清白非但没有人知道,可能也没有人相信。
“阳光”却完全不在乎,不管别人对他们怎么想,她都不在乎。
这种事本来是一个女孩子最在乎的事,除非她已准备接受那个男人。阳光不在乎,是不是因为她已准备接受他?
但是三天后小方却忽然提出这要求,而且还要她答应:“你绝不能问我要到哪里去,更不能在暗中跟踪我,否则我说不定会杀了你!”
这要求多么不近人情,他说的话多么绝,连他自己都认为阳光会生气的。她没有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