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做买卖这事儿我不懂呀……”
“不懂可以学,周媚什么都懂,她可以手把手的教你。”
叶欢重重叹气,他对做买卖真的没什么兴趣,一想到以后的日子只能坐在董事长办公室里,每天和上班族一样朝九晚五,还有忙不完的应酬,喝不完的工作酒,以及各种商业潜规则,各种金钱或美女的诱惑……
一想到自己的余生这么度过,叶欢就觉得浑身发毛,虽然他不懂商业,可也听说过,现代健康的家族式企业都是交由专门的职业经理人团队打理,他们才是这个时代真正的商业精英,而企业拥有人一般都已退居幕后只管分红数钞票,如果由自己去经营,不但累得半死,还很有可能在短时间内把老妈一辈子的心血玩到破产。
继承股份可以,但经营还是算了,还是那句话,没有那么大的脑袋,就别戴那么大的帽子。
叶欢严肃道:“老妈,我要和你谈谈人生,聊聊理想……”
周蓉乐了:“哟,我儿子居然找我谈人生了,说吧,我听着呢。”
“你觉得我是个怎样的人?”
“败家子。”周蓉丝毫不经思索,脱口而出。
叶欢脸黑了,他觉得找老妈谈人生简直是一种自虐行为。
“不对,……至少不全对。”
“除了这个称号,我实在想不出别的词儿能形容你了。”
“老妈,其实我只是一个混混呀,当初你在宁海见到我的时候,难道没有充分看清我的本质吗?”叶欢深深叹道。
混混是什么?
混混是胸无大志,混混是得过且过,混混披上龙袍也不像太子,注定不是过富贵日子的命。
身份是太子,可本质是草根。
这一两年,叶欢的生活发生天翻地覆般的变化,他有钱了,发达了,见识了富贵,也经历过生死,喜怒哀乐,世情炎凉,他一路走过,有时候或许走得狼狈,或许走得从容,可毕竟只是走过,不会驻留,对他来说,看过一路的风景,这就够了。
经历了这么多,他最想念的,却还是宁海老城区破巷口李老头儿炸的一块钱一根的油条。
这就是叶欢。
傻不傻?
很傻。
可是如果世上每一个人都能有一丝丝像叶欢这样的傻劲儿,我们这个世界或许会和睦许多。
周蓉沉默了很久,她好象渐渐明白儿子的心思了。
儿子并不是糊不上墙的烂泥,他有他的坚持,尽管他的坚持在旁人眼里看起来很可笑,但一个人只要还有自己坚持的东西,无论如何都是可贵的,扪心自问,到底谁才是可笑的人?
散尽家财何所为?
有所为,有所不为而已。
周蓉叹息,叹息中夹杂着无限疼惜:“儿子,你知不知道你很傻?”
“不论是傻还是聪明,我都是叶欢,独一无二的叶欢,这世上只有一个叶欢。”
叶欢哈哈大笑,笑声里,傲意和豪迈风发。
s:没完本呢,还有几章,只是收尾阶段,速度难免慢一些,早已跟各位打过招呼了,这几天正忙着新书的资料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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