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纽约已经10天,明尼苏达州94号公路上,悍马车风尘仆仆前行着。
原本不应该花费这么长时间,不过因为开车劳累,韩父在汽车旅馆里休息了两日,幸好期间还碰到个十八岁左右的青年,搭顺风车帮忙开了一整天,可惜这种好事再也没有遇见过。
天色已经渐晚,韩宣在地图上发现附近有个小镇,便让父亲从岔路开了进去,独自旅行是很累人的事情。
坐着的累,开车的人更累,如果有必要,现在让韩千山扔掉这辆车去搭飞机回家他都愿意。
离蒙大拿州还有一天的路程,这是父子俩最后一次休整。
沿着弯曲小道前行了三四公里,五月初,正是冬小麦接近成熟的时节,青嫩小麦已经开始发黄,在晚霞照耀下更是如此。
远处白色风车转动,有些破旧,那是小镇上废弃的磨场。
机械带来了快捷与方便,除了几十岁的老农户,已经有人再使用它了,看来用不了多久便会彻底消失,而此刻,它依然在转着。
羊群行走在路边,风车配上远处青山、满天的晚霞,还有一望无际的小麦田,这是一幅触动人心的画卷。
小镇房屋大多是松木建成,墙面用油漆刷成白色,只有屋顶是黑的。
车刚开进小镇停在路边,便有个穿着怪异的白人大汉走过在,他脸上有白色和红色的油墨痕迹,手臂肌肉像是快要爆出来,一条条粗壮筋脉横在上面。
壮汉走近,将手搭在车窗边,向韩千山道:“嗨!亚洲小子,真是辆好车,你们是来参加多戈狂欢节的吗?”
“什么狂欢节?”韩父疑惑道。
壮汉意识到他们只是路过的旅人,浑然不介意,笑着解释:“哈哈你们真是走运,今天是我们多戈村一百三十年纪念日,快下来我带你们去庆祝吧!好客的多戈村从来不会怠慢朋友,还有你,小孩,相信你会爱上这里的!”
“听你们口音是西部来的吧,哪里?犹他还是内达华?”还没等父子俩回答,壮汉又接着继续问道。
韩千山摇摇头,笑着回答道:“加利福尼亚,现在在蒙大拿开设牧场。”
“嘿我就说,快过来吧,等天黑篝火晚会就要开始了!哦,对了,我叫安东尼,安东尼史密斯,你呢?”和安东尼的外表不同,他似乎是个健谈的人,而且非常风趣的样子。
扭头看向儿子,韩千山摸摸他脑袋问道:“你想要参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