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白尾鹿

大牧场主 陶良辰 2548 字 11个月前

韩千山捂着耳朵,摇头张张嘴,缓了会儿说道:“这霰弹枪声音也太大了,简直跟个小炮一样。”

“嘿,先去看看我们的战利品吧。”马丁内兹站起身,笑着往前面走,忽然呆住:“怎么还有一头?”

“什么?”韩千山问道。

“那里又倒下一头,我们运气可真不错!”

琼斯踮起脚尖,往那边看了看,嘴里说道。

一行人赶忙往湖边走去,雄鹿这时已经不动弹了,另外那头歪着脖子倒在地上,血正从它腹部冒出来,眼见就要没命。

老巴顿拿出把短匕首,背对着韩宣蹲下,用力刺向这只白尾鹿的脖子,狩猎没问题,但不能让它们死亡时候遭受痛苦。

低头看了看它的伤口,回头说道:“老板,霰弹枪的子弹,它们刚刚站得太近了,这是你的猎物。”

“还真是东边不亮,西边亮了。”

“什么意思?韩宣。”

“他是在说我运气好。”韩千山走到鹿旁边,拍拍它脖子。

老牛仔看到韩千山的动作,张开嘴笑了笑,第一次猎杀到动物,那种又高兴又难过的心情,自己也曾经经历过。

抬头看看四周,开口说道:“先抬回去吧,要快点把火生起来,我总觉得有些不对劲,这里的动物从没像今天这么少过。”

“那就回去吧,你们三个过来帮忙。”

每只鹿都超过90公斤,除了韩宣和老巴顿,两个人抬一只往回走,很快到了营地。

溪边的石头很多,几个人帮忙垒成一个小灶台,这里只有巴顿是烟民,金色的老式zio打火机从不离身。

琼斯向他借过来生火,点燃之后,干草很快冒出白烟,把柴禾架上去,随着温度升高,渐渐变红燃烧。

马丁内兹砍下珊瑚一样的鹿角,被韩宣给要去了,放进包里带回家收藏,至于血淋淋的鹿头,他是没有兴趣的。

安德森脱了外套,从包里找出小刀,开始屠宰白尾鹿,他在牧场里经常帮忙杀羊,这种工作做起来很熟练。

长条里脊肉很快被剥离下来,又取了只肥美的鹿腿,用水洗干净,找来木棍穿上,架在火堆旁翻滚。

入冬前的鹿肉很肥美,等表皮变黑时候,金黄油脂不断从里面冒出来,松树枝加针叶熏烤,空气里弥漫着烤肉味和松木的香气。

安德森去年和摩根银行的那个女秘书,谢丽尔女士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