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上你服役的番号。骑士!”隆巴顿不等老烟站定,忽然站了起来,然后大声的喝道。
几乎是条件反shè一样,多年训练的结果,使得老烟不由自主的站直了身子,双腿双手并拢,狠狠的跺了一下脚下的皮靴,然后挺胸大声喝道:“王城近卫军团皇家近卫军第四骑兵队第六小队骑长……”
说到最后,老烟猛然反应过来,自己现在可不是在御林军了。
不过隆巴顿和杜维对这个结果已经很满意了。
看着这个叫老烟的家伙一脸不自然的表情,杜维笑了笑:“你曾经是一名御林军的军官?”
“……是的。”
隆巴顿释然的笑了:“难怪我看见你喜欢把裤脚塞进靴子里……只有那些喜欢漂亮的御林军才会这么干。”
老烟有些脸红,的确,极度注重皇家威仪的御林军,在很多细节上都和普通的军队不同,尤其是在个人仪表上,御林军都堪称是典范。
他们的制服总是汤得笔挺,裤子上一道褶皱都没有,还喜欢把裤脚塞进长长的马靴里,使得整个人看起来格外的挺拔。
但是“喜欢漂亮”这个说法,依然深深刺痛了老烟,他仿佛想起了政变ri当天,三千最jg锐的御林军,却依然那身“漂亮”的装备,被一千叛军仿佛兔子那样追杀得到处逃窜。
军人是应该讲究仪表,但是如果过分追求仪表……那只能算是仪仗队。
“好了,我的将军。”杜维笑着对隆巴顿摆摆手,然后看着老烟,温言道:“我想,不用我问,你也明白我想问什么了吧?”
老烟点头,他叹了口气:“大人,您是准备以逃兵罪把我抓起来吗?”
的确,这是老烟最担心的。帝队对于逃兵的惩罚是异常严重的,毫无任何回旋余地……逃兵罪,杀!
“说说你的经历,老烟。”杜维笑着。
“我……曾经是一名御林军。”老眼咬了咬牙:“就在夏ri祭典ri之前,我一直在御林军服役,整整十二年……”
随后,老烟把政变ri当天自己所在的那三千准备接受检阅的御林军的遭遇手了一遍。
“……我当时中了一箭,就在这里。”老烟指了自己胸前的伤口:“我晕了过去,但是并没有死,后来在清理战场的时候,我被当作死尸搬到了城外。半夜的时候,我醒来了,发现自己躺在死人堆里,周围静悄悄的,远处的焚烧点正在成批的焚烧尸体,有叛军,也有我们的人,我当时还不知道到底是叛军赢了,还是我们赢了,所以我不敢走出去,我悄悄的离开了那里……他们人手不足,尸体又太多,那里有数千尸体,却只有不到一百人看守,所以我悄悄的离开了那里,他们没有人发掘。”
“然后呢?”杜维点了点头。
“然后我溜到了附近的一个镇子,在一户农家堆积干草的棚子里睡了一个晚上,到第二天中午醒来的时候,我偷了一件衣服,然后流到河边清洗了伤口,然后我在da上的时候,被一队行商救了,我告诉他们di du里发生了政变,我是一个平民……那些ri子很混乱,di du里很多平民受伤,我的说法并没有引起别人的怀疑,那些行商给了我一些药物和食物,然后就离开了。几天后,我回到了di du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