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死胖子!你干什么!你疯了吗!!”
缪斯终于清醒了,瞪着眼睛死死的盯着胖子。这可恶的胖子,居然还一脸恶意的笑容,手里提着水桶,笑眯眯的看着自己。
“醒了?那么快给老子起来!你简直就是一头喜欢睡懒觉的小猪……还是一头贵族小猪。”
缪斯火了,她立刻尖叫了一声:“你这个死胖子!谁允许你跑进我房间里来的!”说完,她还下意识的死死的抓着毛毯。
胖子叹了口气,不屑的撇了这个丫头一眼:“干什么?反正你又没脱衣服……再说了,以你的年纪,当我女儿都嫌小。你听好了,这里是军营!现在太阳都晒屁股了,你还躲在被窝里吗?”
缪斯无奈的看了一眼这个无赖的胖子,再次倒了下去。倒在床上,呻吟了一声:“求你了,胖子……今天我轮休!见鬼!今天我轮休!我昨天才从东部战线回来!骑马来回奔波了六天!给你运回来了整整二十六车物资!现在我放假!放假你懂不懂!!”
隆巴顿丝毫没有半点觉悟地样子,依然一脸坏笑:“我当然懂,放假是我亲口批准的。不过……”
他忽然伸手把床上的酒囊提了起来,晃了两下:“空了……你可真能喝啊,看来你现在酒量见涨了。可是,你这个家伙,难道忘记了我的命令了吗!放假的人,允许在营里zi you活动。但是……不许在军营里喝酒!!”
说着,胖子犹如抓住了什么把柄一样,笑眯眯的盯着缪斯。
缪斯却丝毫不畏,瞥了胖子一眼,一句话就把胖子死死的顶了回去:“死胖子,这袋酒是我从你房间里偷来的。”
“呃……”
他赶紧晃了晃酒囊,立刻尖叫吼道;“混蛋!这是我的珍藏!你居然把它喝光了!!!”
缪斯晃了晃脑袋。这才掀起了毯子,爬到了床边,睡眼惺忪,在地上摸了一会儿:“胖子,你把我的靴子踢到哪儿去了?”
“在你地脚上。”隆巴顿愤愤的捏着空酒囊:“你睡觉都不脱靴子的吗?”
缪斯这才跳到了地上,伸了个懒腰,胡乱抓起了铠甲和武器套在了身上。这才回头瞪了胖子一眼:“就算你是我的长官。也不能随便闯进我的房间吧……还有,下次你喊我起床,不许再泼水了!现在我要洗脸了……”
“抱歉,没有水给你洗脸了。”胖子指着那个已经空空的水桶:“你的水已经用掉了。”
这里毕竟是军营,每个战士,每天只有一桶水可以用。
缪斯愤怒地看着那个空空的水桶,大怒:“你!!你知道不知道,我为了完成你的任务,已经三天没睡!三天没洗脸了!!你居然!!我是女孩子啊!女孩子是要干净的!!”
胖子抱着膀子。微笑看着她,这才故意道:“哦,你是女孩吗?我可忘记了你还是女孩子呢。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
是的,如果一定要形容缪斯现在的模样,那么只有一个最最简单直接地词语:邋遢!
非常邋遢!
她地头发乱糟糟的。甚至有些灰头土脸----几天奔波去调集粮食和物资。她昨晚赶回来的时候疲惫之极,喝了酒之后倒头就睡。根本就没顾的上梳洗。
身上的衣服原本是白sè的,现在也泛着一片一片可疑的污迹,黄sè的尘土,还有酒痕……
看着她这副模样,谁会想到,她可是那个李斯特家族堂堂的缪斯少爷(小姐?),而且还是一个有洁癖地贵族!
自从离家出走跑到北方来,走投无路的缪斯只能跑来投奔了胖子,躲在了这个军营里,在胖子手下担任了一个军官----当然了,没有正式的官职,因为这是一支雇佣军,除了名义上的首领胖子和侯赛因之外,其他人都没有正式的官职。
每天她和那些满口粗话地佣兵们一起训练,摸爬滚打,骑马野外拉练,一走就是两三天,野外露宿,喝溪水,吃干粮,几天不洗澡更是常有地事情。
来到北方之后,她一直躲在胖子的身边,可是……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躲什么。
后来杜维率兵北上,担任东部战线地主帅之后,胖子曾经想把她打发到东部去,但是这个小妞死活不肯---或许是因为加布里在东部?
可似乎也不是……
她继续留在了胖子这里。
而胖子这里,这支雇佣军,名义上是归中部战区,但是因为之前违抗号令,私自发动了那场敌后空降的作战,虽然后来作战计划成功,胖子还因此收到了奖赏,这支雇佣军也得到了一个正式的番号“狼牙军”。
可是却让原本就看不上这群“乌合之众”的暴风军团高层。越发的不满了!就算是那次作战成功了,但是暴风军团里的高层,却越发的讨厌胖子和这支雇佣军了,在原本的“乌合之众”这个名词之外,还加了一条“不服调遣”。
加上,中部的暴风军团一直以来没有取得什么好地战果,胖子的雇佣军得到了封赏,却不免让人眼红起来。
结果……之后,在军中的物资补给上,这支狼牙军就少不得受了一些白眼。在发放供给物资的时候,就经常被暴风军团的人刁难,克扣,卡压,拖延……
胖子原本脾气就暴躁,更是干脆和暴风军团的人翻了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