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怜星摇头,“我觉得具体问题具体看待,我不知道他之前为什么放你鸽子。”
“之前李向彦放我鸽子,是因为我哥。”江曙在说起她哥的时候,语气平缓,听不出什么情绪,但也只是这么一句,便没有下文了。
她似乎没有展开说说的想法,于是季怜星也识趣不再去追问她。
这个话题终结后,车子里氛围变得安静。
季怜星侧目去看窗外,马路周围的树上挂着彩灯,一片连着一片,拉成一条线,灿若繁星,星光一帧一帧掠过眼前。
市中心那条街还是很热闹,逛完街的人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准备回家。
车子路过一家奶茶店,名字也很有特色,是某部特别出名的电影。她那天听喻梦说过,这家新店的奶茶很好喝,让她有空去试试。
“想喝奶茶?”江曙问她。
其实车子已经路过那家店,季怜星有些惊讶江曙的细心,她在想,江曙是不是常常都在观察她?不然怎么总是这么了解她在想什么。
“今天不喝,下次吧,有点饱了。不过我朋友说那家店的奶茶挺好喝的。”
江曙点头,“好,那就下次。”
车子往前开了些,最终在红绿灯前停下,行人成群过马路,有时会有人瞥几眼江曙的车,季怜星这才意识到,好像人们对豪车都是有几分好奇心的。
所以他们到底是在好奇车,还是在好奇车里的主人呢?还是说,两者都有?
她看着车窗外看车的人,这是一种熟悉的感觉,是发生过的,只不过那时她是看车的人,而现在她是坐在车里的人。
但这种奢华带来的注目并不让季怜星有那种满足感,反而感觉相当虚浮。
“小刺猬,问你一个问题。”
“嗯?”季怜星转过头,目光正好和江曙对上。
“你喜不喜欢在酒吧驻唱?”
听到这个问题,季怜星先是愣了一下。
喜不喜欢?
好奇怪的感觉,也好陌生好久远的感觉,除了母亲,已经很久没有人问过她喜不喜欢。
自季怜星成年之后,生活从来不问她喜不喜欢,每一个人生的重大决定都只有做和不做的区别。
她不喜欢金融,但为了赚钱,所以果断报考了N大的金融系。她不喜欢大城市,但为了得到更高的工资更好的发展,留在了A市。她不喜欢和别人合租,因为洗澡都得排队,但为了省钱还是租了套三。
所以,她也是不喜欢驻唱的,如果可以,她更愿意把歌声唱给自己喜欢的人听,而不是对着一群浮夸且素不相识的年轻人强颜欢笑。
季怜星没说话,盯着后视镜发呆。
她的沉默已经给了江曙答案。
“如果不喜欢的话,那就停止。”江曙说。
红灯转绿,江曙踩下油门,车子缓缓行驶在街道。
季怜星始终没说话,不是不回答江曙的问题,而是因为不知道怎么说,喉咙像是被塞子堵住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小刺猬,我们经历不同,经济情况不同,也许我的建议并不能完全做参考。但是 ”
说到但是的时候,江曙特意侧目看了季怜星一眼。
那是一张清瘦的侧脸,季怜星的手指抵在太阳穴,恰到好处地遮住了她的眼睛。
也正是这个动作,让江曙感受到一种淡淡的忧伤,这种伤感黏在季怜星的脸上、她的头发上、她的手指上,她像是被一层厚厚的茧包裹住,不动也不吭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