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外,富三各种鄙视的走过,拔个倒刺,至于么。
作者有话要说:富大感情算是明朗化了,下面就是两人在互动中慢慢加深感情,主要是乔小麦!
这两天琐事有点多,本来预计的进程还要快多的!
哎,我这人人品真的很差,不能计划。
丢死人了
昨晚,乔小麦本来是装睡的,结果真睡着了,醒来,已经中午了,枕头边整齐地摆着一件粉色t-shirt和一条直筒牛仔裤,尺码是她的号,应该是老大给准备的,前一天光顾着臭美了,忘了带换洗衣服,走到半路想起来,回去拿也来不及了,索性她家是卖衣裳的,而且镇上也有岚霏的总经销代理点,大不了过去拿一套,实在不行,买一件也花不了几个钱。
穿好衣服出来后,客厅里没人,整个房间静悄悄的,一股浓郁的鸡汤味从厨房里飘来,想来,老大应该在厨房里。
“麦麦,醒了?”富大听见声音从厨房里出来,军绿色的休闲装外系着翠花小围裙,手里还拿着个勺子,这副打扮跟他硬朗的气质很不搭,可那包着柔情蜜意的灼灼双眸和嘴角勾着宠溺的弧度又使得他整个线条都柔和了下来。
“嗯,”乔小麦应着,不敢正视富大的眼睛,经过昨晚,她就是想装傻也装不来了,她有点后悔跳那个热舞了,若不是那个舞,或许或许老大不会泄露对她的情感,至少不会这么快。
她不讨厌他,只是不知道怎么面对,拒绝?她不忍心,也张不开那嘴,接受?老天,哥哥变恋人,爸爸妈妈干爸干妈那怎么启齿,大哥二哥、富二富三那又怎么说,兄弟、兄长变妹婿,妹妹变嫂嫂,天哪,怎一个乱字了得。
她虽口口声声说找个男人陪自己过完下半辈子得了,可女人多是口是心非,谁不想找个志趣相投两情相悦帅气大气又德才权财兼备的男友啊,上世她太傻了,老师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兰陵王,她就真信了,一心向学,以为上了大学就会遇到她的兰陵王,结果发现身边不是晏婴就是左思,大三遇到了宋玉转生的贺修远,四目相对,天雷勾地火,迅速拜倒在他的牛仔裤下,心想:没鱼虾也行。
矜持了两年,还未来及献身,就被纪晓云那大波给勾走了,严格说来,贺修远是她真正意义上的初恋,所以,打击不可谓不大。
之后性情大变,一改平日的乖乖女形象,跟孟小溪流连于烟花酒巷,醉生梦死了好些时日,虽说不至于对人生失去信念,但对爱情却不抱有幻想。
重生十二载,前程往事早已随波逐流,那点伤痛算个屁啊,如今,选择多了,心也贪了,不想这么委屈自己,就算结局无法预料,至少过程咱得精彩吧!
名流痞子洪晃说:女人一生睡多少男人算“值”——零=白活了;一=亏;二到三=传统;三到五=正常;五到十=够本;十到十五=有点忙;十五到二十=有点乱;二十到三十=有点累;三十到五十=过于开放;五十以上=完全瞎掰。
她上世白活了,这世怎么着也得够本吧!
若是跟尚城或者别人谈恋爱,不合适就散,处理好了当哥们朋友处,处理不好就不见,跟老大处,两家关系这么好,又住的这么近,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万一不合适,分了,伤大人情面,不分,自己就等着内伤吧!
再说,她是找男朋友,不是爹。
这么想着,看富大的眼神就有些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