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了拍她汗水、泪水狼藉的小脸,富大吻了吻她因受不住疼而咬肿的红唇,罡气又转为怜惜地柔声说,“好了,宝宝,去洗个热水澡吧,”
乔小麦好似小可怜般,委屈地抽了抽鼻子,怨怼望向富大,负气带撒火地说,“我讨厌你,你算是看明白你了,你根本就不管我的死活,你以前说的情啊、爱啊、疼啊都是假的,假的,”说完,步伐蹒跚地向浴室走去。
富大不跟她计较,去房间帮她拿换洗衣服,从门缝将干净的衣服递进去的同时,让她把迷彩服递出来,洗衣机在阳台,乔小麦这几天的迷彩服都是他拿回家洗的,给的也爽快。
泡了个热水澡出来后,富大已经把她的迷彩服给洗好了,彼时正在用熨斗帮她熨平呢?
洗了澡后,身子松快多了,身上的疼痛也有所减轻,乔小麦好了伤疤忘了疼,精神头上来后,便歪坐在沙发上欣赏起富大来,都说认真工作中的男人最帅,原来,认真帮女人熨衣服的男人更帅,他站在熨衣架前,低着头,大手握在熨斗的握把上,修长而有力,灯光在他挺直的鼻梁两侧投下淡淡的阴影,越看越觉得这个男人是居家过日子的好人选。
干爹有着江北男人特有大男子主义,信奉男主内、女主外,在外打拼再苦再累不含糊,种地也是一把好手,只是家务活是从来不干的,别说帮媳妇洗衣服,就是自己衣服也没洗过,当包工头那会,换洗衣服不多,也不兴洗的,每次回来,都是因为衣服脏的不能再穿了。
这样邋遢的老爹居然教养出了三个爱干净的儿子,尤其老大,从小就很爱整洁,睡觉前会把衣服叠好放在旁边,把书本作业收拾妥当,自己的屋子也拾掇的很干净,讨厌别人乱翻他的东西,这点,或许是受乔家三兄妹的影响,不同的事,他爱收拾,能保持。
撇了眼被老大随手挂好的包包,她自律力一向很差。
还有,老大从小就表现了他成熟稳重的一面,吃苦受累不怕,贪图享乐不干,不浮躁,不自夸,不邀功,少时,得奖回家从来不说,干爹、干妈总是要从别人那里听说或者看到奖状后才知道。
现在,更是工作、功课两不误。
可她,最大的梦想就是做米虫,被人养!
这么看来,老大比她更像个重生人士。
又回忆起两人相处的情景,小时候,她腿短,不爱走路,总缠着让他抱,他从未推托过,大一点,他便背她,再大一点,他开始牵着她的手,她不愿学骑车,他也从不像其他人那样说她懒,只说,随你,又不是没人带。
镇上时,家里水果吃食不断,很多时候都是他张罗的,她要的书和辅导习册,也是他帮忙给准备的,大多时候,他比乔栋这个亲哥还上心、还称职,就像上次,那血裤子,若是乔栋或者其他人,估计就直接给扔了。
似乎,他一直都很宠着她,她喜欢吃糖,他兜里总会装上一些。
怕她吃不惯学校的饭菜,总是用保温壶从外面给她带饭菜,早晚一瓶奶,冰冻酸梅汁、绿豆汤等解暑汤每天两壶,水果更是不断,比她妈照顾的还周到。
想起刚才的一番抱怨,她有些愧疚,走过去,从后面圈住富大的腰,头靠在他的背上,低声说,“老大,你对我是不是太好了?”
富大将熨斗竖立在熨板上,转身,把她揽在怀中抱住,“好吗?”刚刚谁还口口声声地控诉说他不懂怜香惜玉不爱她来着。
当然,他没傻到去提醒她!
他不说,乔小麦也当自己没说过,圈着他的腰,腻歪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