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这叫什么羊气狼的黑大个,非要让我住在他们家。唉,有好酒我当然愿意了,可惜,俺不能扔下爸妈和小尾巴啊,嗯,还有黑眼睛,尽管她老打小报告,但是我不记仇,谁叫她是我老妹呢。
那个白胡子老头也反对,听他那意思,好像是说我走了,那个供养我们的那个劫匪就的饭碗就会丢掉。好吧,看在他老用酒孝敬我的份上,不能让他饿死,身为英俊熊猫,我还是很仗义滴。
离开天波杨府后,我的生活又生了很大变化。劫匪不知道从哪又绑架了个人类小屁孩儿,不过很快我就知道了,这小屁孩儿是劫匪的闺女。劫匪是个很没有责任心的父亲,嗯,也可能是像我一样讨厌鼻涕虫,反正不管是什么原因,这个他把这个小鼻涕虫交给我了。对了,小鼻涕虫叫宝宝,呵呵,缘分啊。
这小屁孩儿不止是个鼻涕虫,还是跟屁虫,成天围着我转悠,为了我漂亮的皮毛,必须把她的鼻涕弄干净……恶心,又拉裤子了,还得擦,换尿布……一会儿没见,这小屁孩儿又弄了一身泥水,洗澡!累死我了……
不可否认,我是一只绝顶聪明的熊猫!所以我不会放任我的智慧霉,一个小屁孩儿能难得住我么?显然是痴心妄想!我聪明的脑瓜稍稍用了一下,呵呵,妙计一条一条的往外蹦。于是乎,我略施小计,世界清静了,我又有时间跟小尾巴约会喝小酒儿了。
其实办法也很简单,只要把小屁孩儿让睡觉就行了,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我总结出一套必杀哄睡技!先,是跟她疯玩儿!消耗她的体力!这是从上打击鼻涕虫。第二,小屁孩儿似乎很喜欢抱着我,没办法,俺的身体就是这么有魅力,天生丽质难自弃啊……那么,我不但让她抱,而且我还抱她,接着嘛,摇篮我是见过滴,俺这么聪明,模仿摇篮还不是小菜一碟。结果,小屁孩儿被我搞定了!
不过说起来,小屁孩儿睡觉的样子倒是蛮可爱的嘛,瞧她那小模样,真逗人……
令我奇怪的是,人类还是那么傻,竟然喜欢看我和小屁孩儿玩的样子。唉,又一次被崇拜了,而且他们为了表示对我的崇拜,竟然要摸我。这些笨蛋,难道以为摸摸我就会变的向我一样聪明么?不过我原谅他们了,谁叫他们是我的崇拜呢。
我很担心,会不会有一天他们让我做那个叫皇帝的大官呢?不行!我很忙滴,每天要和熊尾巴亲亲嘴巴,喝喝小酒儿,晒晒太阳,啃啃竹子,哄小屁孩儿睡觉,当然我也要睡觉滴……哇,忙死了!哪有时间管理人类?
还好,人类没那么聪明,他们没有请我当皇帝,我放心了。
劫匪沾了我的光,身材越来越胖,衣着也越来越光鲜。从这以后,劫匪会经常带着我和她闺女逛街,这也可以理解,崇拜者太多了嘛,自然要经常给他们一个向我欢呼的机会。于是乎,这个叫做东京汴梁的地方,处处留下了我帅气的足迹,这里是我的地盘。
住了几年,东京汴梁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很少有我没去过的地方,连那个叫做皇帝的大官住得地方我也逛过,那里没啥意思,不够热闹。我还是喜欢逛街,在那里,我可以看到不少人类竞争者,尽管他们的表演还不错,可惜,长的都没我漂亮,赚不了多少吃喝。但是我还是喜欢看他们耍玩意儿的,别说,还真挺好玩儿的。
当然,我最喜欢的地方,还是醉仙居啦、聚仙楼啦,登科轩啦……之类的酒楼,那里的酒实在不赖,我喜欢。就是店小二嘴太碎,啰嗦的很嘞。
尽管东京汴梁还不错,可我有点想念家乡了。主要是因为这里的竹子实在不够新鲜,味道差的很,可就这,我还不能经常吃到。平时我吃的,是一种糊糊,味道虽然不错,可惜口感太差,腻了。如果不是为了美酒,我早就走了,哼!崇拜我也没用,谁也别拦着我啊,谁拦着我跟谁急!
最近有一件事让我很开心,听说在很遥远的地方,有个什么辽国,那里有个叫做萧太后的女人是我的崇拜者。哇,她对我崇拜的不得了,竟然为了见我跟大宋开战了!听说老杨家为了我都跟辽国打起来了。这事我不能不管,怎么说,杨七郎也算是俺的酒友,俺去见见那个崇拜者好了,打什么架啊,送几坛好酒给我就好了。
可是劫匪好像很不愿意去,成天唉声叹气的,搂着他闺女直掉眼泪。咋说他都伺候我这么多年了,我拍拍他肩膀:“嗨,劫匪,别哭了,就凭我的魅力,到了辽国你想喝多少酒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