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2章 辣眼睛

咔!

手机爆炸,不仅如此,那人的手也在刹那间炸裂,鲜血恒流。

突如其来的变化,震惊了在场所有人。

“啊!!!”

直到此刻,拍照之人才惨叫一声,抱着自己碎裂的右手哭嚎不已,痛到几乎昏厥。

“···”

罗星皱眉,却未曾开口,只是冷哼一声:“凡人。”

随即,他大步朝前···

所过之处,原本看热闹的人尽皆害怕的躲开,不敢靠近,更不敢挡住其去路。

如今,是‘神话’和‘科技’时代结合的阶段。

人们都知道修仙者的厉害,而这个人一个眼神便炸了人家的手机和手,还一看就像是个邪魔外道的样子,肯定是个修仙者,还是个有实力的邪道修仙者。

普通人谁敢拦?!

直到他走出去数百米,方才的围观群众才有人忍不住开口。

“卧···卧槽?!”

“这家伙是个邪魔外道啊这,不得不承认,有些人一看长相就知道是坏人。”

“就他那长相,你们说他会吃人我都信!”

“吗的,快快快,快报警,对了,还有120,人家手都断了,好惨···”

“还有一件事儿,快,大家都联系自己的家里人,千万待在家里别出来,免得碰到那个邪魔外道!”

“对,那家伙一看就是个坏透了心的,可千万别被他碰到了,鬼知道他会怎么动手。”

“但是···他怎么敢的啊?!真不怕居民幸福生活部么?”

“这···”

惊慌、恐惧之余,他们更多的是不解。

这怎么就敢出手了呢?

他是怎么敢的啊?!

真不怕居民幸福生活部?

须知就灵气复苏以来,自己入道的人有很多,但还真没有几人敢搞事,尤其是这种人家拍个照,你就当街搞事炸了人家的手···

这不神经病吗?修仙者也不能这么搞吧?

真当法律不存在么?!

若是在其他修真星球,发生这种修真者炸了凡人之手的事儿,估计没有任何人会觉得奇怪。

修真者,出手对付凡人,需要理由吗?!

莫说是断手,就是杀了,杀一片又如何?

若是不怕渡劫的时候被因果、罪孽加身,就是屠城之事,也是随手可做。

最多也就是被人喷几句邪魔外道、魔修什么的,有几人会对因为凡人对其出手,为凡人出头?

还真找不出几个来!

但是在地球不同。

一来,灵气复苏、修仙,都是以华国为首。

二来,华国的法律一直健全,且因为居民幸福生活部和林凡的特意安排,社会秩序并没有崩塌。

修仙者是人,凡人同样是人。

犯法依旧是犯法。

人家招惹你了?你当人可以还手、自卫什么的。

如果凡人敢无缘无故揍修仙者,你把他打死也就打死了,没办法,这是人自己找死···

世界上不可能有完全的平等,你都揍人家修仙者了,人家对你出手,难道不应该?

可是只拍个照,你就下这种狠手?

围观群众即害怕,又有些兴奋。

呵~

无缘无故,当街行凶?怕不是又能看到一波居民幸福生活部追杀修仙者罪犯的事儿了!

这种官方超能力者干民间超能力者的事儿,如今在国外很常见,但是在国内,那可真的是蝎子粑粑---独一份儿啊~!

所以,他们才会赶紧叫自己的家里人躲在家里别出来。

免得被误伤啊!!!

这里可是城区!

······

“什么?!”

当地的警局接到电话后,高度重视:“立刻组织人手进行抓捕,听描述,至少是个筑基期···通报居民幸福生活部!”

“并且把案发现场的监控调出来,还有他的行动路线!”

电影里,那些个‘侠盗’、‘盗贼’什么的,各种牛逼,作案后到处乱跑,各种变装,躲避抓捕,把相关人员耍的团团转,仿佛所有人都是白痴一样。

在那些电影拍摄手法的描述下,看起来特别牛逼。

但现实,真的成立吗?

至少···

在如今的华国城市里,并不成立!

到处都是高清监控摄像头,你往哪儿跑?变装?把我们的人耍的团团转?

你变个鬼的装!

我甚至都不用派人出去抓你,直接在总部就能知道你去了什么方向,大概目的地是哪里,需要派人去什么地方堵你丫的。

“注意,罪犯极度危险,筑基期以下的只负责跟踪,不可靠近!”

“在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开枪射击!”

“是,所长!”

一群刑警,精气神十足。

如今的华国,已经有足够的底气,至少···筑基期修士,真的不少!但凡大一些的派出所,都至少有几人坐镇。

否则,凭什么维护整个华国的稳定,凭什么维持社会持续、法律不崩塌?

很快,监控视频调出来了。

视频中,罗星炸了人的手机和手之后,大摇大摆走在大街上,根本没有想过隐藏。

躲避摄像头?更没有!

所长看了片刻,脑子里只有两个字---嚣张。

“这他妈也太嚣张了!”

“正脸都看的清清楚楚,立刻对比找出他的身份,老子还等着汇报居民幸福生活部呢!”

一分钟后。

对比结果出来了。

“所长,没有!”

“没有?!”

“超能力备案数据库里没有?那就在全国人口里面找嘛!还能是天上掉下来的不成?”

“报告所长,就是没有,我们的人口数据中没有这个人···”

“什么?”

所长一愣:“这特娘的怎么可能?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我们今年还特地进行了一次人口普查,就是那些荒无人烟的大山里都仔细确认过了,他还能是从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