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都答应了,还搁这儿犹豫?”
沈言看出了罗大中的迟疑,不由嗤笑一声:“我说你这家伙,也都四十好几的人了,还这么墨迹。”
“是不是带把儿的?”
“总比某人没有节操的好!”
罗大中撇了沈言一眼,却又皱起眉头:“你说,我怎么就答应了?”
“林小子虽然写词有一首,那极乐净土的节奏更是有毒,但摇滚的歌……他真能写?”
“我哪儿知道?”
说到正事儿,沈言也正色下来:“按理说,他这么年轻,应该也没多少丰富的经历,想写出好歌,难!”
“你也不看好?”
“那我是不是不该答应的来着?如果去了我觉得不好,又开口拒绝,这不是得罪人么?”
“你现在拒绝就不得罪人了?”
沈言笑了:“那你到底去还是不去?”
“去!”
罗大中一拍大腿:“我怕个屁我!是好是坏,总要看看再说!”
“何况,身为男人,说出去的话,还能反悔?”
“那不得了?你纠结个屁!”
沈言斜靠在沙发上,老神在在:“你啊,还是不够淡定……”
“你看我?大半个月没生意了,不依旧每天乐呵呵?”
……
“又在翻你那小本本呢?”
家里,薛瑶看着林毅抱着那笔记本翻来覆去,不由好奇。
这段时间以来,林毅没事就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闲来无聊,还翻来覆去的看,也不知在看些什么。
“嘿,未来媳妇儿你不知道,这小本本,可是价值连城!”林毅一乐:“好东西!”
“你就吹吧。”
薛瑶美目一白,白嫩大长腿往林毅腿上一搭:“给我看看?”
“诺。”
将小本本递给薛瑶之后,林毅陷入沉思。
罗大中是‘传奇贝斯手’,名头很大,也唱过歌,但却不是狂风乐队的主唱。
或许他会唱不少类型的歌,但要玩情怀,必须还得是摇滚!
那么,摇滚的话,哪首比较适合他?
汪头条的歌,能火,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