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贵族区里,邹文乔拥有一座帕拉底欧式豪宅,内有令人印象深刻的艺术收藏和古典派雕塑,大厅、交谊厅、音乐厅、大理石舞厅,还有大大小小四十几间房,以及一个管家、一位大厨和十六个仆人,听说是邹文乔母亲的第一任丈夫留给她的庞大遗产其中之一。
这儿是他们预定停留在伦敦期间的住所。
可是,冉樱在第一天就迷路了,幸好管家在左翼家庭厢房的空房里找到了她;第二天她又迷路了,厨房女仆在右翼厨房的地下室酒窖里捡到她;第三天她还是迷路,雷峰在主宅交谊厅楼上的小休息室里看到她沮丧地跪坐在地上。
这回,她一见到邹文乔,就很认真地警告他,“我们如果继续在这儿住下去,总有一天会没有人找得到我了!”
而邹文乔也很严肃地听进去,并思考。
冉樱可以想像得出来他在思考些什么,他一定是先想到那条被压扁脑袋的大懒蛇,从而联想到将来的某某一天,可能雷峰又会跑去对他说:那个笨女人已经饿死在某某房间的更衣室里了!
搞不好几百年后才会有人在某个秘密夹层里挖到她的骷髅也说不定!
“我们搬到圣詹姆斯公园那儿去住好了,”邹文乔终于决定。“那儿比较小。”
小?哪里小啊?
“没有更小的吗?”在这栋光是玄关就至少有三十坪大的华宅里,冉樱和两旁一个管家、六个仆人大眼瞪小眼。“譬如三房两厅,我一个人就可以摆平那一种的?”
邹文乔皱眉了,“你在这儿也会迷路吗?”
怎么可能!
冉樱正待摇头否认,转眼一想,旋即又改为点头。“搞不好喔!”
这样也会迷路?
果真是个笨女人!
邹文乔不禁叹气了。“雷峰。”
肚子快笑爆了的雷峰忙应了一声。“老大?”
“到圣詹姆斯广场那儿找栋房子,她不会迷路那种的。”
“……是……老大,”雷峰很努力的不把笑声爆出来,“皮卡地里那里可以吗?”
“随便,只要她不会迷路就行了。”
于是,一个星期后,他们又搬家了。
再过一个星期,就在圣诞节前不久,他们结婚了,而且是最简单潦草的那种结婚方式,没有礼服、没有花、没有摄影留念,只有神父的证婚、一人一句“我愿意”和交换结婚戒指,然后两个人分别在教堂婚姻记录簿上签上名字,冉樱就成为邹夫人了。
然而,最夸张的还是新婚夜--
虽然邹文乔一直忙着处理公事,也很明白的告诉冉樱,他是不做任何家事的人,所以,自从搬到这栋两层楼的透天住宅里之后,一切家务都是冉樱一个人在打理的,而邹文乔则忙着早出晚归。
但至少新婚第一天他应该会暂时撇开公事吧?
没有!刚结完婚,他就把她扔回公寓里,自己又回到公司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