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禄叫了声先生,见到明危亭点头就走过去。

邮轮上的人已经适应了骆炽的状态,明禄半蹲下来,好好地和骆炽打招呼:“火苗。”

骆炽很显然喜欢这个名字,眼睛里的笑意立刻更亮,伸出手,把那个贝壳大方地送给他。

明禄的神色也跟着和缓,笑着対骆炽道了声谢。

他接过那个贝壳,当着骆炽的面用手帕把贝壳仔细包好,特意给骆炽看了一眼,然后放进口袋里收妥当。

……虽然只能通过录像来了解望海别墅里发生的事,但明禄其实正逐渐能够理解,任霜梅为什么会非常喜欢这个孩子。

在这个世界上,好像真有那么多值得骆炽高兴的事。

现在的骆炽不记得很多东西,新发生的事也经常会忘,甚至要人每天提醒才能想起自己叫“火苗”,但依然每天都是高兴的。

看见海浪会觉得高兴,云彩的形状好看会觉得高兴,阳光落下来的时候刚好落在他的掌心里,也能兴致勃勃地低着头玩上半天。

……

如果不是从每场太过漫长的梦里醒来、人还不算清醒的时候,占据着骆炽的意识几乎要漫溢出来的强烈疲倦茫然,他们几乎要以为船上多了个无忧无虑的小少爷。

明危亭碰了碰骆炽的手指,等他把手张开,又往他掌心放了一片贝壳。

“禄叔。”明危亭问,“出什么事了?”

明禄回过神,哑然摇头:“不急。”

既然不急,就说明是同骆炽有关、又不能在骆炽面前说的那一类事。

明危亭点了下头,继续专心地做着那个手工。

他依然不擅长这种工作。骆炽的右手几乎使不上什么力,却依然要比他灵活,很快就给那片贝壳找到了合适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