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禄点了点头,示意他可以尽管开口。
荀臻知道他大概误会了自己的意思,笑了笑,从口袋里拿出了样东西:“作为明炽的朋友的身份……这个,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也不知道该不该交给他。”
那样东西被他用手帕包裹着,放在桌上。
荀臻把手帕展开,露出里面的吊坠——仔细看就会发现,吊坠的做工其实很粗糙,而镶嵌着的也只不过是一小块变色玻璃。
“在我那里住院的那个病人,最近闹着要去找这个。我叫人跟了他一段时间,大概听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荀臻说:“这是任夫人的那辆车留下的。”
那辆车被毁了,能找到的残骸就只有这一点。
那时候的骆枳把它翻出来,做成了吊坠一直带在身上,把它当成自己的家。
任尘白只查到这一步,不知道这个吊坠最后去了什么地方。别墅里的监控照不到,当时骆枳的身边没有人,而本人现在也已经没办法再找回这段记忆。
完成了今天的回访,明炽听说荀臻要去码头,就给他指了条没什么人知道的近路,沿着花园那条林木遮掩的小石子路把他送出了别墅。
荀臻和明炽道别,准备动身的时候,发现了那个藏得隐蔽的锈迹斑斑的信箱。
“职业病,场景太典型了。”荀臻轻扯了下嘴角,他原本这些天就在想这件事——门、锈死的信箱和离开的路。这些在平时最平常不过的场景,在那种时候或许会成为一个突兀而至的告别。
这就是为什么总有人会在路标和界碑的地方流连,为什么有些人离开的标志是关门的那一瞬间,而有些人会把不再属于自己的钥匙放进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