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把手机递给李向南,讽刺的笑道,“真是个好老师!”
李向南扫了一眼聊天记录,不屑的道,“陆明初真把你们这帮学生崽当成象牙塔里的小白痴了。”
陆明初远在千里之外的b市,每天忍受着干燥的空气和雾霾,还要和q大的老狐狸们你来我往,一不能喧宾夺主二不能落了f大的面子,小心翼翼的权衡着两者之间的天平。他根本没想到,在s市,有人正虎视眈眈的算计着他。
他在b市待了近两个礼拜,才踏上了回家之路。
下了飞机,拿上行李,他遥遥就看到了一人站在人群中,中长的头发,微卷,五官精致,穿着随意,一件普通黑色破洞t恤,和一条牛仔裤,慵懒的靠着墙,低着头玩手机。
他勾起唇角,远远的走到那人身后,发了一条消息过去,“你在哪?”
那人这才抬起头,望着里面看去!
陆明初从他背后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林真,我在这儿!”
那人转过身来,笑着说道,“几岁人了,还玩这种把戏。”
“小黑在你家住的还好嘛?你受得了它不?”陆明初一手提着行李箱,另一只手自然的搭在了林真的肩上。
“还可以啊,你哪里捡的这么一个宝贝,我都不想还给你了。”
陆明初读初中那会儿,整个s市的学生都流行交笔友,他一眼就看到了林真发在杂志上的一篇小说,小说的开头引用的是,泰戈尔的一句话,日来年往,就是他永远以种种名字,种种姿态,种种深悲和极乐,来打动我的心。
他当即掏笔写了一份信按着杂志上面的地址给寄了过去,两人有相同的爱好和想法,你来我往竟成了没见过面的好友。高中后就更巧了,两人竟然成了同班好友。后来一个成了中文系的老师,另一个则由着心里的想法成了一名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