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说到玩,他就有兴趣了,这天上水里世界各地,他什么没玩过,睢独这地下面,他还真没玩过,还是有点童趣的小好奇。
转念又想,就算自己不去,丁万这小子,也会背着自己悄悄去吧,之所以拉上自己,是怕出了事情,好有人替他顶包吧?
现在的年轻人,算得可真精!
纤白的玉指勾起杯色泽澄亮的洋酒,美眸淌过无声阴鸯,薄软霏霏的柔唇抿上水晶杯口,仰头豪饮一口,捲下杯子:“行,咱们,就下去玩玩!”
“误,许总,我这就去安排!”丁万一喜,立马站起身哈腰。
许子晨亦是摇摇晃晃地站起身,两个女人给他披上外套,玉指挟起只雪茄,颠了颠脑袋:“我跟你一起去!”
沈北川被打得很惨。
血族虽然伤口愈合比正常人类要快,但并不代表他们不会痛。
他们跟正常人类一样,除了自身免疫系统比人类强大,主要食物以新鲜血液为主,寿命比人类长之外,生老病死一样逃不过。
沈北川痛得要死,又被许子晨联合其他酒店加入黑名单,没地方可去,只得来到市中心这块被圈起来的荒废破地。
之前因为无人看管,整块地都被人为堆满各种废弃垃圾,他的手下弄出一小块空地,随便搭了两帐篷,算是作为临时休息点。
因为族长要求务必24小时严加看管,所以谁也不敢掉以轻心。
可沈北川从小在金屋中长大,那受得了这四周恶臭熏天的垃圾?
他趴在帐篷里的气垫床上躺了一下午,夜里醒来伤口特别痛,感官也变得异常敏锐,尤其是空气中的各种气味。
尽管把帐篷全部拉严实,周围命人燃起上好的檀香,可依然能嗅到飘浮不定的恶臭。
顿时躁得七窍生烟,踢开帐篷叫人:“来人!来人!”
沈北川的手下闻声赶来,两个五官颇为精美的血族少年,着黑衫,眉宇间却暗藏杀机,对沈北川甚是尊重,“少主有何吩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