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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衣帽间就行,我回头收拾。”

隔着餐厅相望,路铖已经系上了围裙。白衬衫袖子挽起来,行动间可以看到他完美的肌肉线条,知予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真帅啊,这么帅的男人应该去拯救娱乐圈。

“哥,你出道吧!”伴着知予登登登往上跑的脚步声,他的声音传来。

路铖脸上的笑容更大了一些,扬声回复:“夸我帅可以更直接一点。”

推开主卧门,知予这次终于走了进去。

路铖的房间很整洁,阳台边沙发上放着的一本书大概是最不整齐的地方了,应该是他看到一半没有夹书签,就反扣在了沙发上。

衣帽间、卫生间、卧室,和他住的次卧布局一模一样,除了少个阳台以及面积不同,两个房间简直像是翻版。知予直接就找到了衣帽间,推开门进去,三面墙是衣柜,正中是放配饰的柜子。他把袖扣和手表放在上面,好奇地看了一眼玻璃下的陈列。

商务人士的配饰种类少,无非是手表、袖扣、胸针、领带夹,这四类柜子里都有不少,但知予惊讶地发现,竟然还有几条项链和手链,而且款式特别酷盖。所以私底下男神不会是唱rap开摩托玩滑板的酷盖吧……他一回头,好嘛,墨镜和夹克。

解锁了男神另一面,知予美滋滋回到一楼,走到厨房盯着路铖看,想象他换装的样子。

身在娱乐圈,虽然他过去并不懂时尚,现在耳濡目染多少懂一点搭配,脑内已经长出幻影手给路铖抓头发戴首饰换衣服,美得想咬指甲。

这个男人三十岁了,看起来却还像是二十出头,除了沉稳内敛的气场,岁月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迹。

“知小予,看五分钟了,你是走神呢,还是被迷住了?”路铖略带戏谑的声音响起,知予猛地回过了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