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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在情敌面前,迟到不就代表了没什么时间观念,再延伸一点,就成了没责任感,这可不行。

牛牧歌脚下边加速边掏出手机,打开闹钟定时十八点半,并起了个自认为很应景的名字:约架情敌。

然后为表示对新闻系学霸的最大的尊重,他在下面又缀了一行副标题:每晚六点□□毛球场见!

……

羽毛球场地还和昨天一样,没太多人,他一眼就看见了唐雪柳。

唐雪柳今天在白色卫衣外套了件牛仔衣。故意做旧的苍蓝色,给原本清爽干净的造型,平添几分颓废冷酷。

他独身一人坐在最角落的湖蓝色凳上,双目微阖,表情淡漠,一幅人间喧闹与他无关的高冷样子。

这就是所谓的氛围感吗?牛牧歌穿这种款式的牛仔衣可没这种感觉。

他有件差不多的牛仔衣,是他的艺术家老姐送的。他嫌牛仔的材质太硬,穿着过于束缚,所以没穿过几回。

但今天看见唐雪柳穿,他觉得牛仔这种材质,还是要他这种倒三角身材来穿才好看。

那么薄的肩膀,是给不了女生安全感的,自带氛围感有什么用,能吸引女生的目光吗?

此时,两个女生略显激动的声音传入他耳朵。

“那个男生好帅啊,就算看不清他脸,也还是觉得好帅。”

牛牧歌:“……”

“帅哥都自带氛围的。”

“好想要他联系方式。”

“可他看起来好冷酷,应该不太好交流。”

牛牧歌故意将自己宽肩阔背亮到那两个女生前面。

其中一个大声道:“谁呀,这么没眼色,别挡我看帅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