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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委屈,也没有那么差,起码我习惯这里。

我想起暮斯在的时候,他会把灯打开,因为玻璃是透明的,又习惯关上窗帘。我喊他睡觉,他说不困,抱着我使劲地亲,我不耐烦地拍他让他滚,他还笑嘻嘻地不松手一个劲地撒娇,“哥,我待不了几天,让我亲亲吧。”“我就亲一下。”“别那么狠心呀。”我不答应,他直接动口,为惩罚还特意在我的锁骨轻轻地咬一口,或是留下吻痕。

我会摸摸自己的伤口,皱着眉头警告他:“你别咬,也别给我留下吻痕,上次被我同事看见还被说了。”

他嗯嗯地点头,该留的依旧留,我气不过也咬他,他反倒笑得更开心。

暮斯身上穿的是我给他买的几十块钱的t恤,质量不好有些磨皮肤,穿上他也不说,等几天后把衣服脱下看这皮肤被磨红,大少爷何必来受苦啊。我叹气,又准备带他去专卖店买几件好点的衣服。

暮斯说不用。

我不去问为什么,他说不用那就不用,身体是他的不是我的,自己都不去关心,更何况别人呢。

他又委屈地抱着我向我争取我那不多的同情心。

原来发生了这么多事呀,时间是往前走的,我不去在意它,都发觉不了一切都变了。

变得面目全非。

或许怕我出去乱混,也怕我淡忘他这个人的存在,他的微信发得倒是勤快,每天都发十几条信息,我偶尔才会回一下。

我会看他给我发的微信消息很久,在他发了很多条后才会回他信息。

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感觉是在吊着他,而他乐于被我吊着,像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因为我知道,我并没有接受他,我只是累了,不想再一个人,他也不奢求有什么感情,只想有我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