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白费劲,于是他尽可能地满足他。他发现暮斯很喜欢看书打发时间,他买了很多的书,筛选掉一些悲情、颓废把余下能留下的留下,这里绝大部分他都已经看过的,为防止盛朝看完,每隔半个月他都会买几本,再也会尽力去淘一些有趣内容的。
最后,他陪着他一起,一起晒太阳。
等过了许久,天色渐渐变暗,光线不再足以支持暮斯把接下来的内容看完,他轻轻的合上数,想看没事做是不是还在休息,没料到对方正笑着看他,可能在背后看了很久。
暮斯心一紧,他真的、已经很少见到对方如此简单的笑。
他也跟着笑了一下,温柔的开口问:“休息好了吗?想吃什么我来做,要是没休息好的话会沙发上继续休息一会。”
盛朝起身伸了个懒腰,他的衣摆露出了点角让人看见白/皙而又细廋的腰迹。
他活动了一下僵硬的手指,大概是许久未说话声音都带了点软:“不睡了,已经休息够了,你怎么不开灯啊,还能看见吗?”
“能,”盛朝诚实地说,“不过就有些暗了,我们在这里打个桌子吧方便你看书。”
他看的时候也容易困,外面的光太亮身体遮挡住一些光才没有那么刺眼催眠,环顾了一下四周已经想好选什么样的窗帘遮光的效果刚刚好,又想桌子也是一个大的工程。
暮斯尽可能得把这里布置成一个家,不是圈困住盛朝把他当成金丝雀,要是有这么咬人的金丝雀,只要他愿意当金丝雀,放上一直胳膊让他每天都咬暮斯都心甘情愿丝毫不会叫疼。
他只是想让盛朝――多记得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