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着狗尾巴草,吹着口哨,踩着污水,和一群与他差不多大的小孩好奇地朝那草席探头探脑。住在这片半大的孩子,早就看惯了污水四溅的下水道和头顶杂乱的电线杆,对那些边边角角里渗透出来的污泥全然麻木。
他们不怕死人,也不懂什么是脏。
也许是麻不不仁,也许是没心没肺。反正好玩就行。
“死”“脏”这些字眼在他们有限的脑袋瓜里,就是单纯的文字,无论大人多少次捏起他们的耳朵警告他们不要靠近巷尾的草席,他们依旧当做没听见,甚至认为这是一种挑战,敢去碰的人,那就是勇气的象征。
作为年纪最大的孩子,他怎么能没有勇气?
那时候他头上的毛发还足够茂密,还没有戴上书呆子标志的眼镜,先发育的个头也比同龄人高大,穿着最时尚的牛仔裤,戴着从老爸那里偷来的蛤蟆墨镜,黑色t恤衫上有个酷劲十足的白色骷髅。
学着街头小霸王,天不怕地不怕。
他鼓足勇气、攥紧拳头,在众人的怂恿下飞快地跑到巷尾,趁没人注意一把扯住草席的一角往上一掀,寸丝不挂的人就呼噜呼噜滚了出来。白·花·花的肉·体展现在这群小男孩面前,小男孩们张大了嘴,惊讶地看着那奇异曼妙的身体裸成相见,发出一声声惊叹。
女人外躺在草席上,她不着寸缕的肌肤上布满了红色的圆型斑点,看着很美又很渗人。
有小孩好奇地拿着棍子,戳着女人的身体,然后惊讶的大叫:“是软的!”
所有人摇头晃脑起来,惊奇地彼此传递着眼神,仿佛这一刻才突然意识到原来这不是玩具、物体,是和自己一样活生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