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双眼发直,张大了口,口涎就那样流了出来,吓得陈昌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他伸过手去在周胖子“人中”上重重捏了一下,周胖子才回过神来。
陈昌人不笨,他带出来的几样东西,分开来放。这时展示的,只是其中一件,已经使周胖子遭到了这样的震憾。幸好是如此,若是一起取出来,周胖子非心脏病发,命丧当场不可!
陈昌其实一点也不识货,他生活贫困,别说是各类珍宝,一生之中,连碰到黄金的机会都没有,能摸上一下白银,已经很不错了。可是各类珍宝,之所以会成为珍宝,当然是它们本身具有极度的魅力,吸引人,使人自然对它如痴如狂地喜爱,认为那是天地间精华之所聚。若不是有那样的优点,怎么会千古以来,令那么多人为它追逐不休?
所以,当陈昌在那古墓之中,发现有许多宝物之后,他也为之震撼不已。
当然,他的感受,不如锦衣玉食惯了的豪富。他看着那些宝贝,自然觉得那些东西美丽得惊心动魄,可是对他这个长年累月,在饥寒交逼中过日子的人来说,一盘老大的珍珠和一盘五花肉让他来选择,饥肠辘辘之时,他自然会舍珍珠而就猪肉的──由此可知,珍宝再动人,性命还是比它重要,由此也可知,世上颇有些人,舍生命去求珍宝的,是如何愚蠢?
但是周胖子却和陈昌的情形,大不相同。在他的眼中看出来,珠宝岂止是原始的美丽而已,还有它们社会上的价值──在周胖子看出来,珠宝等于巍峨巨宅,等于良田十顷,等于婢仆成群,等于锦衣玉食,等于美女如云,等于一呼百诺,等于一个人生活上所享受的一切!
那自然又有了不同的意义。
那时,陈昌解开了布包之后,周胖子就神为之夺,气为之窒。他的一双眼睛,本来已被他脸上的肥肉遮得只剩下了一道缝,可是此际,却睁得老大。
他的脸色通红,一半是由于极度的兴奋刺激,一半是被那血一样红的宝石,所发出的火焰一样的光芒映红的。
他真识货,料得一点也不错,那是极西之地所产的红宝石,史书上称为“火齐种”。宝石并不大,最大的一颗,才如大拇指,被雕成一只神态威猛的狮子,可是看起来,这狮子其大如拳──因为它所发出的红光,凝聚上同实质,如一大团烧红了的炭,可是却又通透晶莹。
除了一只大狮子之外,另有九只大小不同的小狮子。最小的那只,才如黄豆般大小,可是一样神态如生。
这还不算,更难得的是,十只大小狮子之间,竟都有极细的,同是红宝石的链子连着。
周胖子虽然一颗心差点要从口中跳了出来,但他还是一下就看出来,那链子,是从原坏石雕出来的。也就是说,本来是一块大红宝石,巧手高匠把它雕成了十只大小不同的狮子,而互相之间,又有细炼相连。单是这份工艺,已是烁古震今,无可比拟的了。
陈昌虽然不识货,可是周胖子的神情,他看在眼里,都能知道那代表了什么。
在周胖子看了半天,呼哧呼哧透气,胖脸上汗珠沁出时,陈昌才问了一句:“周老板,这玩意儿,还算值钱?”
周胖子直到这时,才吁了一口气,连忙取过一只碗来,把宝物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