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有十快紫晶!
四人都倒抽一口凉气,不一会就全部脸上露出了喜色,兴奋得不知如何是好了。
现在他们终于放下心来,今天的事情是真的,他们真是被人雇佣了,而且还是终生雇佣!
最让他们高兴和自豪的便是主人乃真正的富豪!是财大气粗可以一口气终生雇佣一百名高级佣兵的富豪!
主人能不是富豪吗?
算算看,这十块紫晶就至少能够卖得三亿左右的丰登币,可以雇佣一百名高级佣兵三十年时间,而且主人还吩咐他们去联络一个销售紫晶的渠道,可见他手中的紫晶数量还有不少。
对他们来说,在越富有的主人手下做事,日子就越好过;如果主人拮据或者突然破产了,他们也要跟着倒霉!
所以他们都眼睛中冒出了夺目的光彩,有自豪有激动有对今后美好生活的期盼。
常顺并没有迷失在十块紫晶的夺目光彩之中,欣赏一会便将十块紫晶收进袋中,又从房间中找出一个包裹,将袋子放入其中,然后将包裹紧紧地捆绑在他的胸前,然后严肃地说道:“十块紫晶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我们要小心谨慎,现在出发,去玄武城的最大拍卖行,将紫晶拍卖,尽快完成主人交给我们的任务。”
“是!队长。”三人严肃地答应。
在丰登星,一队佣兵中的队长拥有绝对的权威,因为队长都是经验丰富多谋善断之人,他的决策一般都是最佳的方案,也是无数次出生入死经验的总结。
如果有人不服从队长的管束,队长便会让其即刻离队,以便保证一队佣兵一直是一个整体,从而减少危险顺利完成任务。
常顺有趋吉避凶的预感奇能,是天生做队长的人才,十几年来,他当过无数次队长,完成了无数次危险的任务。
所以,常顺被吴用指派为队长,他们三人都很服气,而且是心服口服。
三人将常顺拱卫在中心,一起走出佣兵工会,往一处拍卖行而去。
他们确实很能干,只用了三天的时间,不但拍卖了十块紫晶,卖得三亿多丰登币,又去买下一处大得离谱的山庄与几千亩土地,安排好一切便匆匆忙忙地赶往佣兵工会,去迎接吴用的到来。
踏入佣兵工会之后,他们都吓了一大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