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终究是太想靠近这来之不易的喜欢,如果这是一场梦,就让他清醒着沉沦在这里吧。
只有他们,没有那些不堪,也没有那些肮脏。
这场梦里只有他们!
“阿归怎么这么想?我这是带人才回去造福故土。”程筠墨笑道。
“三元及第,那可是百年难得一见的人才,我带着回去,闽南的人只会感谢我,哪里会觉得你吃软饭呢?”
“你要是真的过去,他们心里指不定会想,我究竟是用了什么死皮赖脸的方式,将你变成程家人的。”
“别的不说,就光北疆城的姑娘,倘若她们知道我与你处在一起了,一人一口唾沫都能将我淹死。”
“阿榆太夸张了,如今北疆谁人不敬仰着你。”
景牧这话也并不是为了夸赞才说的,而是大实话。
程筠墨自从来了北疆之后,连连胜利,从无败仗,早已经成了北疆新的守护神。
北疆百姓心中新的信仰。
“一点都不夸张,所以我先下手为强了,还是我聪明。”
“所以你也要珍惜我一点。”
“好。”景牧笑着道。
程筠墨与景牧就那样又坐了一会儿,虽然都没有说话,却也都没有觉得无聊。
等到天色黑了下来,他们才起身离开。
景牧将披风脱下来,披到了程筠墨的身上:“眼下凉了,阿榆注意身体。”
“这是给你的。”
“我向来穿得厚实,所以不冷,但阿榆穿得单薄,理应更注意一些才是。”
又拿起面具,为程筠墨带上,这才放程筠墨去骑马。
程筠墨十分利落的翻身骑上来时骑过来的马,然后伸出手将景牧拉到马上,两人共乘一骑,由程筠墨载着景牧离开。
虽然与来时一样,但他们之间的氛围却与来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程筠墨将马停在景牧家门口,自己先翻身下马,然后扶着景牧下马,直到景牧站稳之后,也没有松开手。
良久之后,才恋恋不舍的道:“时辰不早了,我走了。”
“那路上小心。”
“阿归就不挽留我一下吗?”
“我挽留,你就会留下吗?”
“你挽留的话,我会考虑的。”
“即便是我挽留,你也不能留下。”景牧毫不留情的拒绝道。
“为什么?”
“姑娘家的名声还是很重要的,虽然程家不是太过看重,但世人看重。”
“我既然喜欢阿榆,那就要为阿榆的名声着想。”
“好吧,你有理。”程筠墨点了点头道。
景牧笑着摸了摸程筠墨的脑袋:“阿榆走吧,我看着阿榆走出我的视线之后,我再回去。”
程筠墨翻身上马,一步三回头,活脱脱一个热恋的小姑娘。
景牧笑着对她摆了摆手,直到程筠墨彻底离开了他的视线,景牧才收了脸上的笑意。
进门看着已经被不孤控制住的人,淡淡的瞥了一眼道:“把人带到书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