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江远并没有选定案件。
“伦恩议员溺亡案”是前年的案子,大马警方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年和今年也都分别重启过一次,最终都未能侦破。
从好的方面说,这个案子收集的证据相对规范,证据的数量大,质量高,并且,本案自侦破开始,也没有相关人员死亡的记录,无论是意外死亡还是正常死亡的……
以崔小虎和褚冠梁等经常接触政治类案件的经验来看,这种案子的安全性已经是比较高了,甚至可能并不怎么涉及到政治。
当然,想是这么想的,两人还是分别向各自的上级做了报告。
江远也是一样,通知了黄强民以后,就安心的去吃榴莲了。
做事也不用那么着急,就大马目前的司法结构,一名嫌疑人从抓捕到判刑,再到审结,流程和时间是非常长的,三五年都可以说是比较快了。
以这样的维度去看,江远几天时间侦破一起命案,既让尼查兴奋不已,也容易让他应接不暇。
江远索性带着大家四处玩了一天,第二天中午,黄强民就坐早班机飞了过来。
“有没有人找你们?”黄强民见面先问。
江远等人互相看看,就摇头。
“没有人莫名其妙的受伤,车祸,收到奇怪的信件和电话吧?”黄强民掰着指头,一口气说出一串来。
“没有。”王传星确定的回答。
“哦,那还行。”黄强民顿了顿,再道:“部委领导的意见,觉得做一下有影响力的案子是很有必要的,但要以刑事技术侦查为主,尽可能的专注于案件本身。”
江远之前做的刑事案件,基本都是避开政治来的,但不得不说,一些刑事案件与政治事件是密不可分的,譬如美国几次著名的刺杀总统案,又或者小肯尼迪强奸案,再或者某岛上的陈土圆枪击案等,又或者中国古代的一些大案,如明朝的四大奇案,都是政治事件中的刑事案件,而这种案件,对于经办者的考验更是巨大的。
虽然说,政治案中的刑事案,主要还是政治,但刑事案本身的事实基础也是不可忽略的,有些时候,更是直接决定了走向。
黄强民跟上峰充分的沟通以后,江远自无不可,收拾收拾,就前往大马警局。
同行的除了此前的一票人,中间又汇合了使馆派来的一名工作人员。
提前打过电话,进到警局,就见里面已满是各色人等,不仅有身着警服的警员们,还有身穿西装的政府公务人员,以及明显不是公务员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