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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眼一看桌上的闹钟,才过去十五分钟,尚在晚饭的合理时间。路易抹了把汗,暗自嘲笑了下这只荧光粉色的丑陋闹钟,关上阳台门回到自己店里去。

余辰正趿拉着毛绒绒的拖鞋,抱着手臂站在灶台前。鱼汤的香味充盈整间厨房,预示着简单但温热的晚饭即将开餐。

“你怎么在这站着?”路易指了一下旁边的塑料桌椅,“你怎么不坐着?”

余辰极其生动地翻了个死鱼样的白眼:“不是您叫我看锅么?桌椅离得那么远,万一沸腾了我来不及过来关火。”

“不需要那么紧张的。”路易扫了一眼流理台上带着焦糖残痕的空盘,麻利地关上灶火,把鱼汤分成均匀的两份,倒进汤盘,“焦糖苹果味道如何?”

“很好吃,不过没有挞皮中和,空口吃太甜了。”余辰马上回答。

“下次再做焦糖苹果派给你吃。”路易从餐桌上拿来一整根法棍,用面包刀切下四段,放进面包篮里,“端饭。”

余辰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去端汤盘,还没摸到边就开始喊烫。路易劈手躲过汤盘,对着面包篮点点下巴,“呿,拿那个去。”

“如果您不加个‘呿’的话,这是很绅士的行为。”余辰把面包篮放到桌子中间,小声嘟囔道。

路易把其中一份鱼汤重重放在他面前:“穿着睡衣跟我要求绅士?”

余辰争辩道:“如果不您你擅自开门,我不会穿着睡衣见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