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东旭是陆珣的死党,对他来说,陆荷阳与陆珣的关系并不是秘密,他听陆珣谈起陆荷阳有意出国念书,且陆秉文夫妇非常乐于为此花费金钱一事后,搂住陆珣的脖颈,咋咋呼呼为他鸣不平。
“嚯,这你也能忍?”
“我有什么办法,说到底我是领养的,他是亲生的。人家名正言顺,我是鸠占鹊巢。”陆珣耸耸肩。
程东旭安慰他:“人都说生恩不及养恩大,你爸妈对他也未必有什么感情,还是养的更亲。”
陆珣冷哼一声,将程东旭黏糊糊的胳膊从开始出汗的脖颈后面拨开。
“你知道我爸领养我后将我的名字改成‘珣’字是什么意思吗?”
“玉吧。”程东旭挠挠头,他语文课还算认真听过,勉强认得一半偏旁,立刻兴高采烈又确认一遍,“是大宝贝!”
陆珣啧了一声,搡程东旭的大脑瓜。都说脑袋大聪明,在程东旭身上就不见效。
“我爸是当“寻”的谐音字取的。”
“陆秉文可是心心念念想寻到他被拐走的亲儿子,我就是个替代品。”
连名字的意义都与那个人相连,好像自己没有独立存在的必要。
程东旭露出讳莫如深的表情,“啊”了一声:“这就不好办了。”
陆珣暗自咬了咬牙,王顾左右而言他:“去买汽水吗?太热了想喝冰可乐。”
两个人钻进校门外的小卖部,里面空调开得足,一瞬间过冷风,汗毛都爽得竖起来。程东旭去挑烤肠,陆珣站在货架前拿可乐,突然余光里闯进一个人。
纤长的身材,从宽大的蓝白相间的校服里露出一小截白皙的手腕,头发细长而软,看起来很乖,是陆荷阳背着书包,低头走进来。
外面灼热的温度把他的脸颊熏得泛出玫瑰色的粉,说起来,他也是个怪胎,再热的天也穿着校服外套,衣服再朴素,缺乏合体的剪裁,可在他身上还是好看,陆珣想,比穿裙子的三班校花还要漂亮上几分。
陆荷阳在拐角的糖果货架前驻足,丝毫没注意到陆珣在身后的货架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