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宽广无垠的宇宙里,没有人会像他的未仔一样,偏执又可爱,将所有的童年回忆剪裁成碎片,拼凑出一个香甜完整的梦境。
也只有他的未仔,会拥有这样一个特别的枕头。
未仔,蔚崽。
他的小太阳从没有变过,只是长大了,长成沈庭陌认不出的模样。
未仔也没有离开他们约定好的地点,绢市往北,即是绢北,他们之间仅仅隔着一百多公里,一个半小时的车程,却都在原地蹉跎徘徊,错过了八年。
沈庭陌不知该如何形容自己当时的感受,只能模糊地用近乡情怯来描述,阮蔚是他悲苦凄凉的人生中,最重要的那个转折点,也是他会用一生来奔赴的故乡。
世人道:吾心安处是吾乡。
也许是分别得太久太久,沈庭陌根本无法心安,他也不敢贸然与阮蔚相认,因为他发现,在某个并不确切的时刻,他已经亵渎了自己的阳光。
他喜欢阮蔚。
想吻他,想将他抱在怀里,狠狠侵犯他,彻底占有他的那种喜欢。
看到他睡衣领口露出的一小块奶白皮肤,会频频走神。
看到他喝牛奶时不经意露出的水红色舌尖,会心若擂鼓。
听到他犯懒时发出的绵软拖长的轻哼声,会心猿意马。
直到今晚,看到他露在裙摆下的细白小腿,触碰到那截盈盈一握的纤瘦脚踝,他的腰身,他的嘴唇,他身上若有似无的甜蜜香气,无一不是致命的诱惑。
在阮蔚不知道的时刻,沈庭陌慌不择路地从他身边逃掉,躲进卫生间里粗重地喘息,难以言说的部位硬到生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