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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安排滑冰,也有一个弊端,就是陆远他自己并不会滑。

与穆颂一道,在冰上比翼双飞,这样浪漫的情景,陆远大概率是做不到了。

但他要是“无意间”,在冰上狠狠摔几跤,想来穆颂也不会坐视不管。

没准儿,还能来场手把手私教。

陆远越想,越觉得此计稳妥。

于是,预定好了冰场的午夜场套票,便心满意足地,前往s市最高端的购物中心。

而相较于确定二场的迅速果断,在送什么礼物上,陆远倒有些举棋不定了。

一路上,他想了无数种方案,可都差了点意思。

在一起这么多年,除了爱书,陆远不知道,穆颂还爱别的什么物件。

似乎,真的,没什么特别的喜好。

想来想去,想起早上穆颂递来的字条。

穆颂现在还保有手写的习惯,所以,要不送支钢笔?

而且,送作家钢笔,也能有妙笔生花的好寓意吧?

再说,他记得,穆颂之前有支很珍爱的钢笔,刚在一起时,几乎总带在身上。

这样随身携带的物品,就应该由他来送,这样,穆颂随时随地都能想起他来。

陆远自顾自想着,不知不觉,就开到了商场。

按着店铺指引,陆远正往万宝龙买笔去,却在路过积家店时,被橱窗里与他同款的夜光表吸引了。

“先生好眼光!这是我们今天才到的货,虽然是几年前的款式,可一直都限量,算是最保值的经典款了。”

不得不说,金水里泡大的陆远,在人体识金x光的奢侈品店员眼里,动都无需动,光往那一站,便散发着金钱的光辉。

也就是,俗称的贵气。

于是,他还未张口,便有个斯斯文文的小伙子,走上前来,笑容可掬。

就像卖鞋的,第一时间会看入店人的鞋,卖表的,下意识地,也会往人手腕上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