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前,他来s市毕业旅行,无意中,在巧工园救起失足跌进池塘的白煦,开启了和这个时奶时茶小狼狗的缘分。
因为他的见义勇为,白煦的父母十分感激,非要请他吃饭,一顿饭吃下来,给他聊出了个助理的职位。
穆颂从b大中文系毕业后,本来不打算找工作。
上学期间,他在网上发表了几部小说,已经积累了一些人气,按他自己的计划,会找个山美水美的地方,全职写作,s市便是他目标城市之一。
没想到,因缘凑巧,捞到一份待遇不错又不太忙的工作,穆颂便欣然接受了。
本来,穆颂打算先存些生活费,等小说成绩更好些,再转全职写作,怎知,这一干就干了六年。
职位越做越高,眼界越来越宽广,接触更多的人和事,对他暗地里的写作事业,倒也起到了正向促进。
不过,因为太忙,精力不济,一年顶多一部的产量。
虽没能像那些高产作家一样大火,但也因为独有的深度,积累了一批死忠粉。
正职获取经济价值,副业实现精神价值,穆颂对于这样的生存状态还挺满意的。
本以为,他的人生会一直顺风顺水下去,没想到,五年前,在白煦十八岁生日宴上的一场意外,将他的生活彻底颠覆了。
在那天之前,白家这位小少爷,有事没事喜欢往他身边凑,穆颂并非没感觉。
但一来白煦年纪小,二来,隐藏得又太好,极少有擦边过界的言行,穆颂便也没在意,只当作是小男孩对榜样大哥的崇拜亲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