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黄页中找到合适的工作,撕下来,藏在口袋里。就摸到了那根烟。他心里忽然一动,掏出来,也在路灯下看。这时灯是暖黄的了,照得人心里也暖洋洋的。仿佛一只小猫在心口抓挠,他会想起穆阳的脸。
半根烟,周鸣鞘翻来覆去地看,他很珍惜,夹在一叠毛票里,藏在灯笼裤的口袋中。
第二天就被偷了。
那是因为他常去吃饭的快餐店破天荒关了门,没有办法,周鸣鞘在四周转了两圈,选了另一家便宜的。这家他是第一次来,被贼盯上。他点好菜,要付钱时,一掏兜,发现毛票已然不翼而飞。港城的贼可比北方的厉害多了。公交车上只打一秒钟的照面,他们都能将你别在腰上的小灵通顺手牵羊。
周鸣鞘还是太年轻呀。
可令人尴尬的是,老板娘已将饭菜打好了。她抄着饭勺,咄咄逼人,不会放他走。周鸣鞘的手藏在口袋里,慢慢地捻着指肚,幻想那些钱又会自己变出来,童话故事似的。他甚至清楚地记得每一张毛票的编号,因为那都是他自己赚来的。可美好的事情没有发生。他站在那里,面红耳赤,像一个吃白食的饿死鬼。
他一生也没有这么狼狈过。他虽然是个浪子,但他不欠钱。
在几乎是他人生最羞赧的时刻,穆阳替他解围。
他不知穆阳是何时进来的。是路过门口,看见了他,因为是他,才走进来,还是只是阴差阳错地相遇?他不知道。穆阳也不会告诉他。但穆阳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十元的钞票,满不在乎似的丢在桌上。他弯腰贴近那些饭菜,似是在挑选,半晌却说:“和他来份一样的。”
回头笑眯眯地看周鸣鞘,眼里的打趣一点也不打算藏。
他是故意逗周鸣鞘玩。
周鸣鞘喜欢咸口,穆阳吃不太惯。因此他拿着筷子扒拉了片刻,就托着脸望向门外。门外时不时有年轻人骑着摩托车路过,瞧见是他,会眼睛一亮,和他打招呼。穆阳就点点头。你看,他人缘居然还不错。果然是小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