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朗,张永德。”
汤云安抬起头,正好看见那个男生跟着学委一起走到黑板前,以他的角度,甚至能看见余朗手里拿着一只粉笔转来转去。
余朗。
他忍不住把两个字又念叨了一遍,提笔想写的时候,突然意识到自己还不知道是哪两个字,于是扭头看坐在他旁边的人。
常乐正偷偷摸摸吃薯片,被汤云安这么一看差点没吐出来,捂着胸口缓了半天,还不忘把薯片给汤云安递过去。
汤云安推开薯片,小声问他:“余朗的名字怎么写?”
常乐顺手从本子上撕下来一小片纸,大咧咧地写了余朗的名字,丢到汤云安桌子上。
班上一人一座,都是分开的,这样不仅进出方便的,上课的时候也没那么多做小动作的。
大概是吃薯片的缘故,那片纸上还有一点点油,汤云安没接,把那两个字抄写在了自己的笔记本上。
然后把那张纸丢到了自己的垃圾桶里。
垃圾桶立在桌面上,是个大熊猫的形状,容量不大但看上去好看,熊猫耳朵也是软的,汤云安无聊的时候就揪它。
等汤云安把这个名字仔仔细细地看了三遍,余朗跟学委已经做完题目了。
两道题目看上去很相似,但因为条件的变化,做法也是截然不同。
汤云安看着两人同样逻辑清晰的回答,觉得还是余朗写的更胜一筹。
邓又晴也很满意,这两道是对昨天题目的扩展和变形,本来是作为新课引入的,但没想到他们俩写的这么好。
“他们的做法都是很正确的,要根据条件的变化及时更换策略,这也是我们今天需要讲的。”
汤云安一开始还听的认真,后来没忍住,去梦里见了周公。
下午课程结束,吃晚饭的时间里汤云安才掏出来手机。
消息提示一闪一闪的,林哲给他发了不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