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复,充斥着钟林云这斯的个人色彩,看一次逗乐我一次。
吐怎么可能是能忍得住的呢。
裤腰提的太高了,我揉揉勒得发疼的肚皮,以及皮肉下翻江倒海的肠胃。
我已经在门口等了三四十分钟,我发誓,钟林云那比再不回来,我能在他家门口吐出一个太平洋海域。
但我同时也清楚,我要敢在这吐出一分一毫的呕吐物,钟林云能连人带行李给我轰出去。
毕竟上次我吐他一身,他就这么说的。
“墨珩,再有一次,就滚出去。”
他这话说得牛逼哄哄,好像我住他这没给钱,又好像他一点都不缺钱一样。
事实上他缺钱快缺死了,穷的和丐帮帮主转世一样,风里来雨里去的,又是搬砖又是讨债,就为了挣那么百来块钱,吃顿好的都不够。
纵使我爹不疼娘不爱,每月打到卡上的零花钱,也比他那杯水车薪,多两三个零。
我是个心地善良的人,看不得他灰头土脸的还是穷逼一个,便曾真诚的建议他。
“你看你长得不错,去酒吧坐坐台,找个富婆什么的,脱贫致富不是分分钟的事。”
我说这话时,他正在包扎伤口,看都没看我一眼,绷带狠狠一勒,血花四溢。
真是简单粗暴的回应。
我捂着吓到的心脏,默念和平年代阿弥陀佛,默默把溅到我手臂上的血滴抹去,再不提这茬了。
然而如今我又有些后悔当初没能鼓起勇气,再怂恿一下。
要是成功说动了钟林云,他去找了个金主富婆,钱包宽裕起来,自然不用再起早贪黑的上夜班。
我也就不用蹲在他家门口,像一只脱离粪坑的蛆一般扭动,抱着恶心的胃,有病且呻吟了。
我心中悔意正浓,耳朵一动,捕捉到楼下脚步。
我几乎喜极而泣。
这人,终于,回来了。
我兴奋得连呕吐都忘了,一蹬腿,就要站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