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汉不吃眼前亏,撒丫子就往回跑。
这让我深刻认识到,肚子咕咕叫的声音还是相当具有辨识度的。我决定拐道去吃点东西。
刚才的事对我来说太诡异,现在,什么都没我吃东西重要。
还没转过弯来,我就撞上了一个人。我吃疼地叫了起来。
那人蹲下来,摸了摸我的头,“没事吧?”我虽然没抬头,但未见其人已闻其声,一下子像个泄了气的皮球歪倒了我叔叔身上。
被抓了个正形,这下怎么狡辩才好呢?
我磕磕巴巴地说:“我来吃饭。”
我叔叔好像是往常一样抱着我,“走这么远来吃饭?”
我理所当然道:“那是因为…我妈去给我爸扫墓去啦,家里没人,我当然想去哪里吃就去哪里吃。”
我叔叔好像并不惊讶。他问我,“刚才你一直跟着我?”
我还想绕一下圈子躲过去呢,没想到我叔叔这么直接,不费吹灰之力地让我吃了个哑巴亏。
我左想右想,承认了。一人做事一人当。
我叔叔没再说什么,他问我想吃什么。被戳破了之后我也没什么胃口,随便说了个我们常去的地方。
吃饭的时候,我本该好好吃饭,一问三不知。但毕竟还是个孩子,克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
我问:“那是什么地方?你去那里干什么?”
我叔叔沉默了。他不想说。